巴彦淖尔市法律援助化解劳资矛盾 助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来源: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4-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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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某为内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职工,劳动过程中右手被设备挤伤,在巴彦淖尔市医院治疗住院13天。后被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巴彦淖尔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黄某是家里的顶梁柱,家中三口人全靠他一人挣钱养家,自从受伤后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极其困难。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某来到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指派了磴口县法律援助中心吴律师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对案件可能涉及的争议焦点及关键性事实进行了认真分析,收集整理受援人的相关证据材料,为开庭诉讼做准备。承办律师据此向法庭提出,因某食品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解除黄某和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支付黄某工伤住院期间的陪护费、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就业补助、少发工资和未签劳动合同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失业保险金等共计190574.56元。

  最终,法院判决黄某和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某食品有限公司支付黄某护理费2336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9816元。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从节约用工成本角度出发,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在此,律师提醒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属于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但同时也降低了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进而减少因工伤赔偿责任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若未缴纳,一旦劳动者构成工伤,用人单位需按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通过打造“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对农民工、民营企业困难职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当天受理,当天援助。鼓励办案律师在坚持依法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纠纷,在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的同时,维护民营企业的和谐安定,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利益双赢,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精准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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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