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为受援人撑起法律援助的“摆渡船”

来源:西藏日报 发布时间:2024-03-2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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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贡秋曲措

  对于在外工作的很多人来说,带着满满丰收回家过个热热闹闹的年是最大的心愿,但有时候天不遂人愿。

  “叮零零……”昌都市公共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大厅内响起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

  “你好,我是来昌都务工的农民工,之前与余某签订采购合同,但现在合同到期,余某一直没支付剩余合同尾款10500元,我可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针对你的问题,我们建议你先到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我们会帮助你对接好相关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前台工作人员泽旺尼玛在认真回复完咨询人的问题后,在法律援助咨询登记表上记录下来电内容。

  不一会儿,法律援助中心又来了一位身材瘦削的男人。他叫胡家正,是来昌都务工的,因工地方迟迟未能支付工资,特来寻求法律援助。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两个同伴,刚来时他们比较急躁,在前台工作人员的安抚和解释下,开始心平气和地向工作人员诉说具体情况。

  “快到春节了,大家都比较着急,尤其是遇到欠资问题的,情绪起伏比较大,这时我们作为前台工作人员,一定要站在对方角度设身处地为他们考虑,并冷静分析应对方法。”法律援助中心前台工作人员泽旺尼玛说。

  虽然春节临近,但中心大厅依然有陆陆续续的农民工前来进行法律咨询。为此,法律援助中心还专门开辟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帮助农民工用法律的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此外,昌都市公共法律服务援助中心以临近春节,农民工返乡过年为契机,组织普法工作者、律师深入基层开展“送法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

  “我想报名。”来自福建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李芳华总是最积极的那一个。“在我看来,在法律援助中心帮扶群众的工作同对口支援西藏一样,要同样发扬老西藏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李芳华说。

  2023年9月,才确定到昌都工作的李芳华还未从福建出发,就接到她的第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布某因一起抢劫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布某因不服提出上诉。

  开庭重审那天李芳华竭尽全力,据理力争,为被告人作辩护。2024年1月19日,江达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布某及其辩护人李芳华对公诉机关指控布某构成抢劫罪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支持。判决被告人布某无罪。”

  “您就是我的恩人,这下我终于可以在家过个安心年了。”当判决通知书下来后,布某专门给李芳华打来电话感谢。

  从2023年9月初到昌都至今,李芳华共计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30件,其中民事11件,刑事17件,行政2件。

  每天,李芳华的办公室一开门,前来咨询的群众就络绎不绝。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民间借贷、交通肇事、公司事务、婚姻关系、城市拆迁等多方面。当求助者情绪激动时,李芳华总是细心倾听、耐心安抚,用同理心为求助者提供合适的解决办法。至今她已经接待咨询人员420人次、免费授课21次、帮助挽回资金5.72万元。

  “来这里求助的一般是家庭困难的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因为不懂法律,他们有很多担忧、会提出很多问题。”李芳华说,有时候因为语言的不通,需要一遍又一遍地向他们解释申请的流程,好在本地同事都非常热心肠,经常帮助指导他们填写表格。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泽春英告诉记者:“法律援助中心是在2023年启动运行的,目前还存在一定的人才稀缺问题,但好在大家的工作执行非常到位,每个人都尽职尽责,互帮互助。”

  泽春英还介绍说,近几年,随着昌都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推广,越来越多的群众,尤其是法律服务资源严重不足的县区,都开始利用线上足不出户的方法享受法律服务。2023年,法律援助中心累计提供线上线下免费咨询服务4218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3506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8件,其中民事案件181件、刑事案件146件,挽回经济损失694.62万余元。

  当记者问起是否觉得工作辛苦时,泽春英坚定地回答道:“法律援助是为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而我们作为撑起法律援助的‘摆渡船’,虽然辛苦,但看到他们满意的笑脸时,一切辛苦都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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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