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部条例体现的“民生温度”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26-09-1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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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8月24日,黑龙江省司法厅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黑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来阶段性工作成效、解读《条例》特色制度创新亮点,明确全省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安排。

  聚焦群众需求,健全法援保障网。围绕群众诉求,黑龙江省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由9项拓展至14项,重点补齐涉农、民生法律服务短板。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895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40余万元,受援人数7927人次,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省司法厅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等10部门,打造“法护清禾·援助成长”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特色品牌,建立多部门联动、全链条协同的保护机制,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聚焦便民利民,优化法援服务举措。持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推行诚信承诺、全省通办、跨域协办服务模式,依托大数据资源共享精简证明材料。出台老年人法律援助窗口绿色通道服务指引,细化适老化服务举措,提升老年群体办事便利度。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全天候服务优势,线上咨询、诉求转办高效畅通。累计接听群众法律咨询16.3万余人次,线上转办案件134件,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便捷。

  聚焦服务一线,筑牢基层法援阵地。组织实施黑龙江省“法援志愿行”活动,开展龙江法律援助志愿者“十百千万”工程,推进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法律援助项目,选派40余名大学生志愿者扎根基层驻点服务,有效补齐偏远地区服务力量短板,打通法援惠民“最后一公里”。

  聚焦规范监管,提升法援公信力。省司法厅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程跟踪管理制度,构建省市县三级纵向监管,厅局分管负责人、业务主管科(处)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横向联动的“三纵三横”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质量监督体系,层层压实监管责任,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高质量、优服务”升级,全省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就下一步黑龙江省如何持续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规范化运行、常态化开展,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条例》重点从“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如何保障”四个层面作出系统规范:明确主体,鼓励法学专家、执业律师、退休法官检察官等具备法律知识的社会工作者及通晓手语、盲文、少数民族语言的社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重点补强基层、农村、偏远地区力量;明确服务内容,聚焦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手语翻译、盲文服务等,面向特殊群体提供暖心化、专业化辅助服务;明确管理规范,建立统一招募、注册、培训等机制,做到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质量有监管、权益有保障;明确保障措施,司法行政部门提供业务指导,鼓励群团组织、高校、企业共建志愿服务基地,将志愿服务纳入评优评先、实习学分、公共服务贡献评价,增强吸引力与持续性。

  黑龙江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司法厅将持续巩固《条例》实施成效,以更加务实、更加精准、更加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守护民生福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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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操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