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深圳:探索“法援+”模式 促进法治高质量发展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7-07 11:06
分享到 打印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以来,深圳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紧扣“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目标任务,守正创新,拓宽法援渠道,探索“法援+”模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便捷性和服务质量,促进法治的高质量发展,让更广大群众共享法治红利、感受法治温暖。

走“近”群众 便民利民

  深圳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以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园区作为深圳法治先行示范重要举措,在全市设立了492个法律援助站点,形成法律援助“1+11+N”服务新格局,大大畅通了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极大方便了群众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同时,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流动工作站(宣传车)定期前往各街道、社区、园区,直接走入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去,派发宣传资料,为过路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已全面打破区域和层级限制,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就近办、随处办”,即群众可选择向市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依法应由本市内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法律援助申请,在全市范围内获得法律援助服务事项跨区、跨层级无差别收件登记服务。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落地实施,符合告知承诺制18项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只需签署承诺书,不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提高质量 应援优援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严格实施并不断完善律师自评、专家评估、仲裁员评估、受援人回访四方评估机制,促进法律援助质量稳步提升。通过修订实施《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案件质量评估管理办法》《深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从律师形象、出庭礼仪、庭前准备、调查阶段、辩论阶段、代理技巧、总体评价共7个维度有效促进了法律援助案件综合评估成效的持续提升。

  为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估结果,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在劳动纠纷、未成年人、行政诉讼等多个领域,组建了善于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高水平法律援助律师专家队伍,大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水平和办案成效。

创新模式 提升服务

  探索“法援+5G”新模式:光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携手区行政服务大厅共同创新推出法律援助服务“5G视频办”,利用5G高清视频技术为办事群众提供远程视频互动及业务辅助申办服务。开通后的“5G视频办”将架起为民服务的“时空桥”,实现法律援助可视化服务。

 

  探索“法援+仲裁”、“法援+法院”新模式:2023年2月23日,深圳市司法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集体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案件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评估等方面的合作。各区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响应,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深入与劳动仲裁机构、法院合作。宝安区拟在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深圳(前海)速调快裁服务站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盐田区与法院合作开展诉前联调工作,“援前调+调后援”,形成诉调无缝对接。龙岗区联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法院开展化解劳资纠纷“调援裁诉”一体化建设,合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探索“法援+信访”新模式: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与新区信访部门的协调联动性,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适时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提供专业法律解答并宣讲法律援助的政策规定,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渠道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助力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

附件:

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