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格彬律师:我援助 我快乐

来源: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2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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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张格彬律师积极响应号召光荣地成为201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一名志愿律师,从山东济南来到贵州安顺,一干就是三年。三年间,张格彬律师致力于为法律资源匮乏地区提供法律服务,在当地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咨询的同时,还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三年服务期间,张格彬律师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余件。服务期满后,张格彬律师回到家乡,但是贵州安顺已经成为了他第二个无法割舍的故乡,经过再三思量并取得家人的理解,张格彬律师举家搬迁至贵州,希望通过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社会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虽然“1+1”律师志愿者服务期满,并不影响张格彬律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执业地转到贵阳后,张格彬律师每月都为自己设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小目标,从开始的每月办理1-2件到每月办理7-8件。每一起案件,张格彬律师都认真对待。仅2018年一年,张律师就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

  2019年开始,张格彬律师继续在法治扶贫的道路上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年华,参加了贵州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组织的“法治扶贫”律师志愿者队伍,坚持每月至少15天在驻地义务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讲座、开展“人民调解岗前培训”,开展“进高墙(监狱)普法”、社区送法下乡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多年的付出,张格彬律师获得了很多荣誉和认可:

  2013年,被山东省济南市司法局评选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14年,被山东省济南市司法局评选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给予记三等功奖励;

  2015年,被司法部律师公证司等五部门评选为2014年度“1+1”优秀法律援助律师;

  2016年,被聘为贵阳市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区分局、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

  2017年,被贵州省司法厅任命为省级人民监督员,履行人民监督义务;被贵阳市委政法委聘为重大信访案件评查成员,为公正司法公正法律服务献言献策;

  2018年,被贵州省律师协会评为“全省优秀律师”和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作为贵阳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专门委员会、涉法涉诉专委会委员;

  2019年,被司法部评为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评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实施十周年杰出贡献者”,被聘为贵阳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专家;

  2020年,被聘为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评估律师。

  法律援助道路上,张格彬律师无怨无悔,凭借自己热心公益的一颗赤子之心,热心负责对待每一个案件,一步一个脚印,为贵州省法律援助事业、为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干就干出个样子来,我在贵州这块热土上正在一腔热情做更多事情、做更大贡献,从当年的“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人无三两银”到如今县县通高速、人均收入全国连续三年前三名的最快速度增长和蓝蓝的天白白的云,我愿跟随着贵州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里扎下根。我援助,我快乐,我奉献,我自豪。”这是张格彬律师心灵深处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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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