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鸿宇:竭力做好守护公平正义法援人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2-06-24 14:40
分享到 打印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鲍静

  “潘律师,谢谢您!多亏您帮我代理这起案件,打赢了官司,‘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真是暖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山市北泗镇屯山村村民韦某某激动地说。韦某某手里的锦旗随风而动,上面“人民的好律师 正义的守护者”一行字显得格外醒目。

  潘鸿宇是江苏世纪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16年执业经历,2015年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来,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竭诚为受援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2013年,韦某某受聘到某村村委会从事保洁工作。2016年,她在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迫下岗。当时,该村村委会还拖欠她5个多月的工资和福利补贴未付,她多次找到村委会均无果。最后,韦某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合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合山市法援中心经过审查资料,认为韦某某符合援助条件,并指派潘鸿宇代理此案。

  接受指派后,潘鸿宇多方了解案情,为了确定韦某某的劳动报酬数额,他查阅资料,找到劳动合同和银行汇款凭证等基本证据后,将该案诉至合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一审以韦某某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收到判决书后,潘鸿宇安慰韦某某不要放弃,并继续收集新证据。最终在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村委会同意给韦某某支付劳动报酬。至此,持续6年的劳务合同纠纷问题得以解决。

  拿到工资和补偿金的韦某某十分激动,对潘鸿宇连连表示感谢,并赠送锦旗。

  2015年以来,潘鸿宇连续6年远赴西藏日喀则市、内蒙古苏尼特右旗、海南五指山市、新疆阿克陶县等地担任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在法律援助服务地,潘鸿宇走进乡镇、街道、社区、农户,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介绍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尽心尽力服务受援县市。

  除劳务合同纠纷案外,潘鸿宇经常会遇到婚姻家庭类案件。在每一起案件中,潘鸿宇都尽职尽责。

  “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潘鸿宇律师给我讲解法律知识,让我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解决眼前最大的生活难题。”合山市河里镇环山村村民吴女士说。

  2019年,吴女士与丈夫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夫妻两人性格不合,经常发生矛盾,婚后两年丈夫对吴女士经常实施家庭暴力并拒绝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吴女士独自抚养未满周岁的孩子,十分辛苦。万般无奈之下,吴女士提出离婚,其丈夫却拒绝离婚。

  吴女士向合山市妇联寻求帮助,在了解其诉求后,市妇联引导吴女士到合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按照程序指派潘鸿宇代理此案。

  潘鸿宇多次与吴女士及其家人沟通交流,认定该案应从子女抚养权、生活补助费、损害赔偿、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等方面进行维权。

  今年2月18日,经潘鸿宇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吴女士的丈夫认识到错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吴女士的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并赠送锦旗以表感谢。

  截至目前,潘鸿宇共办理援助案件280件,开展法治宣传讲座184次,开展法律咨询2160人次,化解社会矛盾222起,为受援地政府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00万余元。

  潘鸿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这几年,他除了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工作外,还发挥“传帮带”作用,为受援地青年辅导学习法律知识,目前已经有5名少数民族大学生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为当地法律援助工作的中坚力量。

  “我热爱写作,工作之余会将自己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和所思所想以诗歌、散文、日记等形式记录下来,尤其是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的点点滴滴,我会一直坚持下去,把这些内容都分享给读者。”潘鸿宇说。

  潘鸿宇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律师的使命担当,为受援地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青春智慧,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温暖。

附件:

责任编辑: 朱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