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黔”行——李梓宾

来源: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 发布时间:2023-12-19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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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酷暑褪去,金秋袭来,从八月到十月,来自广东的李梓宾律师,作为入选2023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唯一的佛山律师,到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参与法律援助已近3个月。从最初到罗甸时因为环境的变化、生活方式的差异面临着不小的挑战,到如今已经能自如地与当地群众展开交流,李律师快速融入服务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

  一起来看他为黔南州罗甸县群众办了哪些实事。

  接待咨询逾百人次

  来到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后,李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到当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工作,在黔3个月已累计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初到罗甸县,李律师在积极克服文化差异、融入当地的同时,利用自身掌握川黔方言的语言优势,与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建议,帮助当事人化解法律问题。在工作中,李律师善于总结,通过仔细分析黔南地区民事、刑事案件发生的主要领域、发生原因、办案难点等,梳理了一系列法律咨询的针对性意见及普法要点。

开展普法进企业、村居、校园

  李律师为当地社区、学校开展了4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讲座,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保护、青少年易发的犯罪行为等方面作了《未成年人应当知道的法律知识》分享,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下乡普法中,结合邻里矛盾、高空抛物等法律纠纷,围绕相邻权纠纷、高空抛物的刑民界定、环境污染案件及国家乡村美化战略开展《乡村那点事儿》普法讲座,培养当地居民依法办事、依法行事、依法维权意识。

为民服务获锦旗

 

  在办理某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中,李律师发现案件存在对方当事人陈述与案件事实不一致的情况,通过多次前往住建部门调查取证,与多方沟通了解案件事实,发现案件突破口,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对方诉讼请求,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广东到贵州,跨越950公里,李律师深刻体会到法律援助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李梓宾律师将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继续用心用情用专业投身法律援助工作,用汗水浇灌服务地的法治种子,让当地群众心里绽放法治之花,引导当地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当地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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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