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怀锦:跨越千里的法援情

来源: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25-11-18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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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江苏广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师刘怀锦,报名参加了司法部组织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告别熟悉的淮海平原,只身奔赴千里之外、位于秦岭南麓的陕西省山阳县,开启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山阳县地处秦岭南麓,属长江流域汉江水系,是一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土石山区县,辖18个镇(街道),46万人,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紧缺。

  在这片层峦叠嶂的土地上,刘怀锦克服水土不服、方言障碍、饮食习惯、人际关系等各方面的困难和挑战,用专业与热忱,书写着一名东部律师对西部法治建设的深情厚谊,也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的广阔天地里,留下了坚实而温暖的足迹。

每一场法治宣传活动,他都积极参加

  初到山阳县时,县司法局正围绕学生开学季,开展法律宣传进校园活动,他放下行李,立即投入活动之中,连续参加3场校园普法活动,耐心细致地向青少年学生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深受学生喜爱。

  法治宣传是引导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重要途径。2024年12月30日,县司法局走进丰东新区社区开展“法援惠民生 安薪农民工”专项宣传活动,刘怀锦全程积极参加,共发放法律书籍1000余册、“法律援助联系卡”2000多张,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

  为了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年来,刘怀锦走遍了全县18个乡镇(街道),先后开展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进部队及广场法治宣传20多场,解答法律咨询380余人次、代书法律文书68件、开展法治讲座8场。“刘律师讲得明白,咱听得懂!”成了当地群众对他普法工作的最高评价。

  2025年7月11日,山阳县司法局邀请刘怀锦为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作《执业风险防范》专题讲座,他从典型案例分析、法庭辩论技巧、如何接待当事人等方面作了精彩讲解,受到高度称赞和认可。

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他都认真办理

  李某某以陈某某在村组微信群发布对其威胁、辱骂类文字为由,与陈某某发生争执并动手,致陈某某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检察机关指控李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轻伤,且在审查起诉期间拒不认罪认罚,建议依法从重判处。

  刘怀锦接受指派担任李某某的法律援助律师,他积极履行辩护职责,提出被告人在审查起诉期间没有认罪认罚有其客观原因,且庭审时认罪认罚,应当得到从宽处理,建议从轻处罚,适用缓刑。法院最终采纳了刘怀锦的建议,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援助,是刘怀锦到山阳县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核心使命。一年来,他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件,成为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最坚定的“守护者”。丰东新区社区居民叶某,王闫乡双河村村民李某、马某三人曾受雇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丹宁高速高坝段从事桩基劳务,但工资一直被拖欠,三人多次找公司讨薪未果后,通过法律援助联系卡找到山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刘怀锦帮助他们讨回工资。

  刘怀锦了解情况后,先后5次到公司协调沟通,宣讲法律知识,指出其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达成分期支付工资的调解协议,并于2025年7月底前全部履行完毕。事后,三人紧紧握住刘怀锦的手说:“刘律师,要不是你,我们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工资!”

每一起群众矛盾纠纷,他都努力调解

  山阳县地处山区,民间纠纷尤其是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山林土地争议等较为常见,若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刘怀锦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第三方中立身份,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工作中,他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密切协作,共同研判复杂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一年来,刘怀锦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多起,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前。

  某小区居民曹某某与冯某某结婚前,曾有过两段婚姻,生下朱某某、白某某两个女儿,与冯某某婚后又生下一个女儿。2024年曹某某去世后,因财产分割产生问题,朱某某、白某某将冯某某及其女儿告上法庭,诉讼请求依法继承曹某某的各类遗产共224360元。冯某某则以曹某某的遗产根本没有20万元,除去看病花费之外,剩余部分均作为冯某某的养老金为由,不同意诉讼请求,并到山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刘怀锦接受指派担任冯某某的法律援助律师,他迅速找各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及时与法院沟通,决定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刘怀锦在十多天内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促成三方达成调解协议。他们感谢说:“刘律师的真诚调解,避免了我们一家人对簿公堂,留住了亲情。”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刘怀锦律师在山阳县的法律援助之旅,是一次法治力量的远程输送,更是一份跨越山海的情谊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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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