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cs603@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字样。
4.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5日。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6月25日
相关稿件: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