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国家禁塑限塑有关规定,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商务部关于《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lthuishou@mofcom.gov.cn;
4.传真:010-85093749;
5.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5日。
商务部
2021年7月16日
相关稿件:
《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