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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1-09-3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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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着力提高税务诚信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我们起草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10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huiwuzqyj@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邮政编码100053),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9月30日

  相关稿件: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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