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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22-01-28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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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进一步便利船员从业,提升船员管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我部起草了《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2.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cygl@msa.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管理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

  交通运输部

  2022年1月28日

  相关稿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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