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矿山救援规程(修订草案)》
意见的通知

来源:应急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3-04-0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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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快速、安全、有效处置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保护矿山职工和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我部拟对《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进行修订,形成《矿山救援规程(修订草案)》,拟以部门规章形式公布施行。现就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yjbzfs@163.com。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矿山救援规程”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

  应急管理部

  2023年4月6日

  相关链接:

  《矿山救援规程(修订草案)》

  关于《矿山救援规程(修订草案)》的说明

  《矿山救援规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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