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2023-05-04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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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高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4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grifood@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楼,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邮政编码:100037)。请在信封上注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5月4日

  相关链接: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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