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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积极探索网络督察新模式 加快完善法治监督新机制  

来源:黑龙江司法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1-05-17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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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督促检查要掌握正确方式方法,突出工作实效等要求,围绕创新法治督察督办工作机制,坚持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为牵引,依托省司法厅一体化信息平台为基础,着力推进法治督察网络平台建设,为实现远程、智能、常态化督察夯实基础。

  一、聚焦机制创新,探索网络督察新路径

  坚持借力科技应用,打造智慧督察的发展理念,开发建设法治督察网络平台,加快形成重在平时、抓在经常、横向配合、纵向联动的网络督察新格局,强化法治督察“指挥棒”作用。一是注重内容设计的完整性。按照党中央及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网络督察平台集中设置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地方立法、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改革、建设法治社会等6大板块,将督察启动、督察实施、督察结果、督察考核、督察评估、督察整改等6个环节纳入督察平台统一管理,实现督察事项一网通办,智能化、全流程管理。二是注重部门联动的统一性。坚持“统一建设、上下贯通、资源共享”的原则,以省级平台为主体,搭建省、市、县三级联动、部门协同的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全省法治督察“一张网”,进一步延伸法治督察广度和深度,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小切口”“多角度”汇入,全方位管理。三是注重系统应用的协同性。突破信息壁垒,加强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及省司法厅一体化工作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行政复议网上受理平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等多个平台深度融合,初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信息互通,确保数据来源真实性、发现问题及时性、成果展示可靠性。

  二、聚焦难题破解,赋予网络督察新活力

  坚持督察是主体、考核是辅助、评估是关键,督考评三种督察方式紧密联系、环环相扣、相互支撑、多点用力的平台建设思路,通过网络督察手段,及时破解法治督察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有效发挥督察“转动轴”作用。一是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在平台前端建立线上收集系统,主动搜集互联网上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归类清晰、指向明确的督察线索,作为点对点督察或网上督办内容。在法治评估中,建立征集系统,由第三方机构围绕法治建设重点内容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综合研判后,纳入反馈整改重要内容。二是优化督察运行方式。改变以往只能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单纯依靠听汇报、座谈、暗访、查阅案卷等传统方法开展督察的工作模式,充分利用数据交互、信息更新、整改反馈等科技手段,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时时、在线、常态化督察和动态化管理,使得不见面督察、背对背督察成为现实,有效解决了督察时效性迟滞的问题。三是扩大督察覆盖面。改变了以往因督察人员力量和资源有限,只能选取特定对象、特定内容开展实地督察,存在督察对象、督察内容空白点等问题,利用网络覆盖优势,实现了被督察对象的全覆盖。

  三、聚焦成果运用,打造网络督察新动能

  坚持提升法治督察实际效能的工作原则,围绕推动工作落实,强化法治督察全域管理,倒逼责任落实,确保网络督察平台成果真正落到具体工作中,发挥督察“助推器”作用。一是运用即时交办倒逼责任落实。通过开展网络督察、大数据分析比对,针对督考评发现的短板弱项,运用即时交办系统直达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实现了网上交、马上办,倒逼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责任,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二是运用成果展示引导主动作为。通过法治评估、可视化比较,从横向、纵向两个维度,对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成果进行分类展示,引导部门和单位对号入座,主动审视自身发展进程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形成努力有方向、赶超有先进的工作状态,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均衡发展。三是运用数据分析实现深度利用。建立督察数据开发运用机制,通过建立相应的督察业务数据库,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和社情民意进行智能分析预测,及时发现法治建设进程中的系统性、趋势性问题和工作隐患,发挥督察预警和辅助决策作用,确保网络督察工作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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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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