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百村整治千村提升创平安

昌都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1-04-1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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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玉璟

  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以夯实党在农牧区执政基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农牧区党组织遇事“八个不糊涂”、关键时刻“八个起作用”为目标,以实施“百村整治、千村提升”计划为载体,以政治教育、党员管理、能力提升、集体经济等为抓手,着力强弱项、补短板,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昌都。

  昌都市以全面依法治昌为主题,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突出推进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推进全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各级各部门,1148个村(居)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昌都市成功创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同时,创新温馨调解的工作模式,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诉前调解机制,持续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城乡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快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昌都版本。截至去年年底,共排查矛盾纠纷607起,调解605起,调处率99.67%,有效化解了隐患积案,提升了人民群众幸福感。

  昌都坚持以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为载体,发挥基层综治中心服务群众、矛盾化解等职能作用。全面推动建设规范化、实体化综治中心,做到有机构编制、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目前全市所有县(区)、乡(镇)均已建立了综治中心,配齐了138名乡镇政法委员,统筹指导综治中心工作。

  昌都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实现了社会治理网格化信息平台和综治视联网市、县、乡全覆盖,为全面提升全市维稳和治安防控能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建强了有力的智能支撑平台。

  此外,昌都构建了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相结合的昌都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深化城乡一体化配套改革,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六个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减少社会矛盾,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和可持续发展,让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共享现代文明成果。

  昌都探索创新平安昌都建设协调机制,加强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科学引导各县(区)及成员单位有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建立严格的督促检查、定量考核、评价奖惩制度,有效推动了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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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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