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基层法律服务融入社区治理方方面面

西安莲湖探索创新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1-10-20 09:51
分享到 打印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剑峰

  2020年7月31日,中央依法治国办作出《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在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布的名单中,全国有40个地区、24个项目榜上有名。能够获此殊荣,作为莲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在基层社区的全面实践——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们紧抓末梢治理,办实事、解难题、惠民生,推出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法治莲湖建设工作专班副组长崔卫红告诉《法治日报》记者,“1133”即以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特点和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打造的“一名社区法律顾问、一个法治日活动、活动质量三级监督、活动开展三级保障”的社区法治工作模式。

  “莲湖经验”写入西安市政府工作报告

  兴功惧暴,定分止争。

  “游泳馆的老板要跑路了!”

  消息不胫而走。2018年10月27日,80多名消费者来到游泳馆所在的商场维权,现场群情激愤。

  原来,商场内一家幼儿游泳馆收取了消费者预存费用并办理了会员卡,约定会员可以在一定期间内按次数带幼儿游泳、洗澡。

  然而,消费者预存费用还未消费完毕,幼儿游泳馆的经营者就偷偷撤了场。

  “在维权现场,消费者拉起了横幅,情绪非常激动,担心预存的费用不能退回。”当时赶来处理纠纷的大兴东路社区法律顾问张宏雷记忆犹新。

  “我们了解情况后,帮助消费者厘清争议焦点,就维权的方式和渠道给出建议,同时联系该幼儿游泳馆实际经营者,向其说明了解决争议的途径和逃避解决的法律后果。”令张宏雷欣慰的是,幼儿游泳馆的实际经营者终于同意在10月28日与消费者协商处理此事。

  10月28日,经过律师、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反复协调,当晚10点,幼儿游泳馆实际经营者与消费者最终达成退费合意。

  为了防止出现变故,在律师、民警的督促下,相关费用当天夜里就被退回。

  困扰消费者的难题得到解决,社区法律顾问的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只是我们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下,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一个缩影。”崔卫红说,现在社区群众的法治观念越来越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莲湖已蔚然成风。

  近年来,莲湖区的社区法律顾问认真履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为西安市的基层法治建设树立了样板,全省、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场会相继在莲湖区召开。2018年,莲湖‘律师进社区’经验被写入西安市政府的工作报告。”莲湖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陈蕴对此格外自豪。

  创新模式应对基层法律服务新课题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谈起推行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初衷,陈蕴说:“传统的法律服务,普遍是当事人找上门后,由法律服务机构被动提供,法律服务与群众的需求脱节,如何为众多的社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成为全社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为了打通基层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莲湖区推出了“1133”工作模式,即每个社区选派一名社区法律顾问;每周开展一次法治日活动;法治活动质量建立社区评估、司法所指导、司法局监督三级监督机制;活动开展形成政府购买服务、律师入驻社区、财政民政保障补贴三级保障机制。

  对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而言,2015年是值得被铭记的一年。正是在这一年,莲湖区在法治实践中创新推出了这种社区法治治理模式。

  当年参与这项工作的很多人至今都清楚地记得,2014年7月,区政府印发《莲湖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被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随着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各种配套制度出台,在不断磨合、校正、再磨合、再校正中,“1133”工作模式日趋成熟、完善。

  在莲湖区共有131个社区需要配备法律顾问,经过遴选,131人在500余名律师中脱颖而出。

  周娜律师就是其中一员,她服务的地点是桃园路街道劳动一坊社区。每周五下午,她都会准时来到社区,开展法治日值守,提供“1对N”的公共法律服务,为社区群众答疑解惑。

  “进社区后,除了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我们还会主动走访了解社情民意,对于群众无法自行解决的矛盾纠纷,主动参与化解。”周娜说。

  在社区法律顾问的办公室,桌牌、胸牌、工作记录本一应俱全。

  周娜介绍,社区法律顾问有一整套标准化服务管理机制。选聘、人员调整、请假、值班都有规定,人员考核、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沟通协调也都通过制度明确下来。

  为了保障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莲湖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每次200元标准对社区法律顾问给予补贴,并由财政、民政、司法行政部门共同监督发放;社区每月对入驻律师工作实绩进行评估,区司法局与包抓街道司法所“点对点”监督指导,协调解决困难,提出改进意见。

  刚刚载誉归来的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一坊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周建玲认为:“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明显,既是普法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又是特殊群体指导员和弱势群体的引导员。在这几年,和我们一道将群众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到基层,使得社区秩序越来越好,同群众关系也更加密切。”

  “1133”模式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一环,社区治理意义重大。推进法治化治理,公共法律服务不能缺位,要不断提升供给能力和水平。

  在莲湖区的各个社区,法律顾问以其专业化的服务深度参与到社区治理工作中。工作内容在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传统法律服务基础上,扩展到社区治理各个方面:为社区干部提供法律培训;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参与街道、社区依法治理的相关工作。

  “以前,工作中涉及专业法律问题找律师,得通过关系、熟人,如今律师已经成为我们的‘同事’,成了社区重要的一分子。”对此,作为社区主任的周建玲感触颇深。她说,“1133”工作模式不仅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还有利于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作为好参谋、好助手,法律顾问为社区管理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为社区调解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社区的大事小情都参与,可以说基层法律服务已经融入到社区治理的方方面面。

  “社区法律顾问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那就是扫清了社区干部处理重大疑难问题的法律盲区,社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社区依法治理有了‘清障机’。”周建玲说,自从有了社区法律顾问,社区干部也敢干事了,他们都觉得心里更有底气了。

  “1133”工作模式推行以来,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8万余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3万余次,培训讲座6689次,化解矛盾纠纷5056件,帮助刑释人员1281人次,指导社矫人员857人次。

  如今,“家门口化解矛盾”已成为莲湖社区群众的集体认知。社区群纷纷点赞,法治力量真的可以“看得见、摸得着”。

  有社区干部将“1133”形象地比作社区法治工作的密电码。莲湖区发出的这份密电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件:

责任编辑: 朱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