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站在新起点 实现新突破 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向纵深推进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1-11-0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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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近期新的法治政府建设纲领性文件——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面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已无悬念。

  “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纲要》的这一要求铿锵有力。如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伟东所说:“法治政府是法治社会的引领者和示范者,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需要率先突破。”

  需要,亦是必然。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突破,建立在足够的底气之上。一系列看得见的成绩就是这种底气所在:加强党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压实责任激发动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断完善;政府职能实现深入转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基本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得到较大改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各类违法行政行为明显减少;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行政机关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根本在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位置统筹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各项任务举措,多措并举、持续发力。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法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良法推动善治,才能为长治久安厚植基础。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及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让福建省厦门市走在了法治政府建设前列。2020年,厦门市被中央依法治国办授予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同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所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综合评估中,厦门市位列全国第一。

  到过厦门的人一定会对天蓝、水秀、岸绿、大批白鹭栖息于此的筼筜湖印象深刻,也由此对厦门生态文明指数能居于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第一更有体验。而厦门的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离不开立法的保驾护航。

  据了解,近年来,厦门聚焦生态文明领域,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厦门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一批高质量首创性地方法规。厦门还出台了促进社会文明、“多规合一”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闽南文化保护发展法规和首个特区社会信用立法,垃圾分类立法“厦门模式”在全国复制推广。同时,还出台保障台胞投资、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等一批涉台法规,保障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建设。

  厦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丁贤志介绍说:“我们充分发挥特区立法‘试验田’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及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聚焦重点领域,加强保障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治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厦门的立法是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一个缩影。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先后出台了民法典、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为巩固全面深化改革成果,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先后开展多批次法律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力度不断加大,国家法制统一得到有效维护。2021年1月1日,现行有效行政法规库正式上线运行,向社会公开发布,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看得见、找得着、用得上”的公共产品。

  “放管服”改革缓解办事难慢繁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善治是良法的目的、实施与反馈。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放管服”改革为最大亮点的善治,让轰轰烈烈的政府自我革命向纵深推进。

  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普遍制定并公布权责清单,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得以确立。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缩,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市场监管方式不断创新,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逐步建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现象明显改观。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等改革举措,有效降低了企业开办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浙江得和科技有限公司就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改革红利。今年3月29日,该公司开发建设的年产15000吨聚氨酯深冷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拿地以后,仅用3个小时便在嘉兴市秀洲区“企业之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齐发”再次刷新“拿地即开工”的嘉兴速度,也意味着“拿地即开工”改革正式进入“小时制”时代。而以前走完这套流程,办齐这些证照平均需要50天。

  “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创新模式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甚至突破部门壁垒、地域限制,多部门多地合作的“通办”业务让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嘉兴市嘉善县的叶女士需要变更设立在苏州市吴江区的企业的经营范围,她只需带着相关材料到嘉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两地工作人员通过实时视频连线共同审核企业材料。只要前期材料准备齐全,叶女士只需要跑一趟。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市民大厅内的一个玻璃展示柜里,69枚印章整齐地躺在里面,被封条“锁住”,封条上日期标注为2015年1月12日,自那时起,“一枚印章管审批”的“银川模式”结束了“行政审批多头跑路”的历史。2020年银川市又推行“一枚印章管数据改革”,聚焦办事“零跑路”,加快打造掌上办事之城和无证明之城。如今已是“一张网络通数据”,将全市69家单位511类987个事项集中到市民大厅,实现了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在北京市海淀区,2019年在全市首推“智慧审批”,通过对原有“互联网+企业登记”模式升级再造,在企业开办“零见面”“零成本”基础之上再度简材料、优流程、缩时限,实现住所核验“智慧审批”。“智慧审批”模式下的住所核验,实现政府、企业与业主三方共赢。简材料,由之前上传十余页住所证明材料实现住所核验“无纸化”;优流程,由人工审查变为系统自动校对,实现住所核验“秒批”;缩时限,通过系统自动核验住所,企业开办速度在最快15分钟的基础上再提速近40%;保安全,最大程度杜绝虚假材料,保护企业及产权人利益。

  上海市黄浦区依托“一网通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20年新开通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680个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服务,全区1904个可上网服务事项情形中,1631个具备全程网办能力,占比85.66%。

  黄浦区还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机制。上海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拿到了书店行业全市首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后感慨道:“真是方便多了,省去了大部分时间。”而过去,由于公司经营的书店拥有多种业态,涉及新闻出版、食品经营、卫生许可、消防安全等多个部门,按照以往事项办理流程,企业至少要跑6个部门,需要挨个“串联”审批、一证一办。

  用心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

  随着政府职能实现深入转变,我国的营商环境也在持续优化。在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营商环境排名跃升至世界第31位。

  据嘉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利众介绍,2020年嘉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26.5亿美元,同比增长14.4%,规模列全省第二。全市引进总投资(增资)超亿美元产业项目59个,数量列全省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吸引力。

  嘉兴平湖市的利勃海尔运输系统公司副总经理富兰德深有感触地说,之所以来这里投资,不仅仅是因为政府招商引资给予的政策优惠丰厚,当地整体提供的基础法律保障服务,也让外资企业在设立、招工等这些细微之处看到这里营商环境的优异。

  据了解,在当地开展的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中,以律师为主的市场主体法律顾问已经累计为800多家民营企业开展了法治体检,而这些基础的法律服务,大多是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主。

  在法律服务主动走进企业的同时,让行政执法少“打扰”企业,也是多地正在作出的努力。例如,北京海淀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各部门检查频次高、干扰大且适合合并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深化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进一步明确检查事项、内容、方式、标准全公开,以公开促规范,避免随意执法。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压缩随意裁量空间,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建立健全执法容错机制,探索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行政指导措施,对社会危害性小、情节较轻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针对涉企市场监管,制定海淀区包容审慎处罚执法清单,对当事人无主观过错、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知错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做到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

  海淀区的上述做法也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的一个体现。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目前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初步完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全国推行,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了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日益健全,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得到较大改善。

  化解纠纷行政机关作用更大

  在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的化解中,行政机关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体作用在近年来也得到有效发挥。

  以行政复议为例。近年来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司法部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1.1万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违法问题,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4726份,办结的立案受理案件中,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决定等纠错决定2.6万件,直接纠错率为14.6%。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针对行政复议案件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责令有关行政机关限期改正,有力推动了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能力的提升。

  行政机关在民事纠纷的化解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厦门不断完善访调、诉调、检调、警调、裁调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全国首个市级诉非联动中心,健全完善多元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厦门云调解”“调解在线App”等纠纷调解平台,开展网络调解、远程调解,实现矛盾纠纷解决“一站式”服务。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中街道松源社区,是遵义市唯一的脱贫攻坚工作中跨县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能够圆满完成,离不开法治护航。松源社区建有专门的矛盾纠纷调解室,主要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调解纠纷23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此外,社区还建有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指派党员律师到社区值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广大群众法律知识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集体信访案事件。

  北京市朝阳区则致力于打造“无讼朝阳”,力促矛盾不上交,实现“精治、共治、法治”。2018年至今,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60482件,成功率达94.9%。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探索推广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打造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莲湖样板”,“家门口化解矛盾”已成为莲湖社区群众的共识。依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群众工作室等载体,莲湖区建立覆盖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室;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自主研发手机App,在131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安装自助服务终端,整合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全方位全天候为群众提供智能便捷的法律服务。将普法宣传、矛盾化解、法律援助等职能下沉到社区,延伸到群众身边。

  “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日益彰显。

  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行政机关负责人平均出庭应诉率达41.8%,较上年增长10.4个百分点,其中山西、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等省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超过65%。“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有力带动了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2020年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纠错的数量同比下降11%,被法院判决改变的数量同比下降7.4%。

  值得注意的是,各级政府和部门推进会前学法常态化,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旁听法院庭审等各项活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和法治思维培养持续加强,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

  很多地方在提升“关键少数”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2018年北京市怀柔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和区人保局以“互联网+”的形式在全市搭建首个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平台,全面推行“日常学法、年度测法、提职考法”制度。平台设置4种进入方式,包括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平台网页、OA系统平台、微信公众号及客户端,极大方便了相关人员随时上线学法。

  如今,坚持“每日学法”已成为怀柔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日常。据统计,仅今年以来,已有11000余人参与线上学法。为深化“学法”成果,怀柔区还将学法测法考法的结果作为年度绩效和提职的实指标、硬杠杠。根据规定,区属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凡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时,确定的拟提拔人选就必须在公示期间通过法律考试。全区行政单位的在编在职干部,每年必须在国家宪法日前通过平台进行年度测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当年考核评优资格和奖励。

  法治政府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不止于这些。近年来,我们还看到其他一系列变化:压实责任激发动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断完善。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建立起督察和示范创建“两手抓”的工作机制。督察重在压实主体责任,自上而下传导外部压力;示范创建重在树立标杆,自下而上激发内生动力,共同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合力。

  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基本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颁布施行,合理确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适用条件,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成为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普遍建立,为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合法性审核机制普遍建立,有效减少了越权文件、违法文件、“奇葩”文件的出台。

  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各类违法行政行为明显减少。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合力。政府诚信建设力度加大,各级政府“遵约守诺”的意识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面推进。政府督查常态化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稳落实,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

  站在新时代的潮头,立足于法治建设的布局和未来发展,建基于法治政府建设已有的成绩之上,“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的号角已经吹响。“这既是一种使命和光荣,更是一种责任和挑战。”杨伟东说。

  我们期待,“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加快建成。

  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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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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