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9-04-0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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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3月重新组建以来,司法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各项要求,坚持推进良法善治,努力以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年来,司法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自觉向党中央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

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司法部党组立即部署司法行政系统掀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热潮,推动各级党员干部自觉学、党组会和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集中学、撰写学习体会深入学,使学习真正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贯彻落实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推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2018年6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司法部共同举办了省部级干部和厅局级干部建设法治政府专题研讨班。司法部党组书记袁曙宏同志作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授课,41名省部级干部、56名厅局级干部参加了专题研讨班。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增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制定并严格执行《司法部2018年度培训计划》,全年共举办培训班37个共51期,培训5838人次。制定《司法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做好部机关、直属单位宪法宣誓工作。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的规范便捷机制,提高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开展专项警务督察,加大司法行政系统从严治警力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司法部系统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大力开展向“改革先锋”人民调解专家马善祥学习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二、做好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审查工作

2018年,司法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共完成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审查项目60件,包括法律类项目22件,行政法规类项目38件,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审查外商投资法草案,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审查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细化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完善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所需制度保障,进一步明确界限、增强可操作性。审查快递暂行条例,以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完善快递服务规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审查疫苗管理法草案,加强疫苗上市监管,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管理,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审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从制度层面推进医疗纠纷的依法预防和妥善处理,明确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途径和程序。审查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草案,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巩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的改革成果,对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统一规范。审查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草案,完善了行政区划管理的原则,规范了管理程序,细化了管理制度,强化了管理责任。审查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戴办法草案,规定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规范佩戴办法,加强制作管理。审查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改进专利代理师、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规范和服务监管,要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优化服务,改进检查监督方式。审查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对奥林匹克标志及其权利人的范围进行调整,修改奥林匹克标志的确认和许可程序,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措施。

同时,司法部还积极推进完成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车辆购置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职业病防治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反兴奋剂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戒毒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草的制定修改工作。

此外,司法部全年共完成国际条约协定审核项目16件,保证国际条约和国内法相衔接,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推进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和减证便民工作

一年来,司法部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和减证便民工作。

积极开展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围绕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及其他重要改革任务,司法部分5批起草一揽子修改、废止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共修改法律38部,修改行政法规28部、废止5部。组织地方和部门开展“放管服”改革和制约新动能发展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废止或宣布失效规章379部、修改规章284部,废止文件43722件、修改文件4398件。

深入推进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印发《备案审查工作规程》,从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审查流程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部内相关单位法规规章备案审查职责,规范了审查工作流程。全年共备案登记各地方、各部门向国务院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1647部,其中,地方性法规878部,地方政府规章576部,国务院部门规章193部。修改完善备案登记编号制度,按规定做好法规规章备案情况公开工作。

深化减证便民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司法部牵头组织各地方、各部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截至2018年底,各地方、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6000多项。同时,司法部还带头推进清理工作,出台《司法部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取消司法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28项;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四、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年来,司法部积极推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部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程序机制。对立法办件、重要文件起草、重大规划制定、重大改革举措出台等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部内有关程序要求,提交部党组会、部务会、专题会等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对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升重大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水平。

研究起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原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理确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适用条件,明确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具体要求。

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积极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出台《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履职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目前,全国公职律师达到3万人,在促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起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制定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推进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防止越权文件、违法文件、“奇葩”文件出台。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8年,司法部大力推进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总结32个地方一年多试点的基础上,司法部充分调研听取意见,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全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充分发挥“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

扎实推进监狱、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监狱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全面梳理监狱职权和职责,查找监狱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建立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执法工作规则,明确执法工作程序与标准,制定监狱警察履职规范,明确各执法岗位警察履职方式、追责情形、绩效评价等,确保监狱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严格社区矫正执法,落实监管措施,强化科学矫正,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推行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对标“戒治科学、执法公正、管理精细、安全有序、功能完备”的要求,加强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文明执法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和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专项工作,出台《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和《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单警装备使用管理办法》。

全面强化执法监督职能。执法监督是重新组建后的司法部一项重要职能,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防止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重要手段。司法部深入研究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强化执法监督职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努力推动各地方、各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年来,司法部切实加强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等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试点工作,部署推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立足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就地化解,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5.1万个,人民调解员349.7万名,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422.8万次,调解矛盾纠纷953.2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9%。积极推动在各类商会建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共建立各类商会人民调解组织1100余个。印发《关于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共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6780个。创办人民调解大讲堂,每月举办一期讲堂活动,邀请专家向全国各地人民调解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传授调解经验和工作技巧,每期讲堂有7万多人参加。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2.4万件,直接纠错率15.1%。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4958份,责令有关行政机关限期改正。其中,办结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2536件,案件涉及土地征收、食药品审批、金融监管、环境生态保护等诸多领域,国务院裁决直接纠错率达18.7%。同时,司法部在全国行政复议系统部署建立季报制度,定期通报全国复议案件反映出的依法行政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并通过做好请示答复、会议指导、汇编典型案例和法条释义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全系统的监督指导。

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起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推动完善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加大对仲裁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力度。2018年,全国255家仲裁机构共处理案件54万件,同比增长126.5%,案件标的额6938亿元,同比增长30%。

建立健全行政裁决制度。起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突出行政裁决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等特点,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

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2018年,司法部围绕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努力使公共法律服务更普惠、更便捷,惠及全体人民。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18年底,共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91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9380个,覆盖率分别为99.97%和96.79%,全国各省(区、市)均已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部省两级网络平台全面联通,中国法律服务网功能不断完善。目前,由司法行政机关主导、社会各部门参与,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由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组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充分发挥律师在为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全国律师办理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约495万件,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127.2万件次。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2300余个,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化解。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扩大人民法院通知辩护范围,努力使每一位被告人都能得到律师辩护或法律帮助。在全国城管系统推行“律师驻队”法律服务模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为全国65万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目前覆盖率已达到99.9%。组织律师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各地律师直接联系和服务民营企业超过5.6万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4万余起,提出法律风险防控建议7.8万余条,有力支持和促进了民营企业发展。在国有企业推行公司律师制度,出台《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全国公司律师达到7600多人。

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全国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4万余个,其中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2500多个,人民法院工作站3400多个,实现全国看守所、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将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开展助力“治欠保支”、为农民工讨薪等专项行动,开展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维护困难群众特别是贫困地区群众合法权益。组织实施“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行动”项目,启动以扶贫攻坚为主题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8年,全国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5.2万余件,提供法律咨询875万人次,服务各类受援人员151.7万余人次。

推进公证机构业务发展。着眼激发公证机构发展活力,部署开展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推进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调解、送达、取证、保全和执行五项司法辅助事务,拓宽公证服务领域,提升为民服务效率。全年累计办理公证1300多万件。

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指导、督促各地严格司法鉴定事项登记范围,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四大类”之外的鉴定事项一律不予准入登记,加强制度建设和质量管理,认真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全年累计完成司法鉴定业务236万多件。

建立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制定出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7部规章规范性文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妥善处理新老制度衔接,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放宽政策等多项政策措施,平稳顺利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坚持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工作原则,组织实施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全国47.3万余人参加客观题考试,18万余人参加主观题考试,顺利完成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八、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2018年,司法部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国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办了“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各地方、各部门累计举办各类宣传活动66.2万场次,现场累计参加总人数达2.23亿人次。会同有关单位举办了3场宪法学习宣传报告会,在京党政机关干部和首都高校师生共约2400人参加了报告会。会同10多个部门制定实施“宪法进宾馆”“宪法进万家”等宪法宣传工作方案,实现了宪法宣传对公共场所和基层单位的广泛覆盖。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第二届民族政策法规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了赠阅双语宪法文本活动,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对宪法的情感认同。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27家中央国家机关制定出台“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编制并公布了第一批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国普法办表彰了422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司法部、民政部联合表彰了803个村(社区)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国普法办确定了8个单位为首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免费向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开展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等线上活动,共吸引1000多万粉丝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文3380篇,阅读量超1.2亿人次,“10万+”文章120篇,总粉丝目前达510万,稳居全国政法类微信公众号的首位。

九、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年来,司法部坚持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努力使司法行政权力运行体现人民意志,接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强化党内监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各厅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署《司法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全面加强机关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政治生活的督促指导。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具体承办单位和具体职责,对建议和提案办理程序、复文格式和办复时间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承接一个、办理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2018年,375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结。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举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媒体记者等各方代表参与“弘扬宪法精神 走进司法行政”活动,实地参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宪法宣传互动,全程视频直播,吸引264万网民在线观看。开通“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截至2018年底,累计接收涉及证明事项清理的群众投诉1062件,已办结911件。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司法行政工作的最高标准,制定《建设人民满意机关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开展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评价。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司法部官网栏目设置,做好与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的合并协调。充分依托“两微一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18年“两微一端”共发稿9833篇,粉丝量大幅增长,合计100多万。编制完成主动公开目录,统一归口转办、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理顺机构改革后依申请信息公开法制审核工作机制。2018年6月以来,司法部共受理公开申请172件,办结133件。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司法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有的领域立法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等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加强;一些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等等。

下一步,司法部将着力推动以下工作,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部署。

二是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加大立法统筹协调力度,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统筹指导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加强信用监管,推动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和企业跑政府的次数。

五是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六是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开展以宪法学习宣传贯彻为首要任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公民法治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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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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