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生存公证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发布时间:2016-10-16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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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李奶奶75岁,她从小在包头长大,后来随儿女到上海定居并工作,退休后李奶奶因思乡心切回到包头生活,上海的工作单位要求她每年在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生存公证方可领取退休金。请问:什么是生存公证?办理生存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公证链接:

生存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自然人尚健在事实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生存公证一般用于异地领取退休金、养老金、保险福利金等或涉外使用,生存公证不得委托,需当事人亲自办理。

※办理生存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及居民身份证; 2、本人的居住证明信(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3、有关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4、本人近期照片2-4张; 5、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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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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