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在鲜红的党旗下——司法行政百年英模谱:刘建民

来源:法律出版社 发布时间:2021-11-0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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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建民

  

  个人简介

  1959年生,中共党员。生前任佳木斯监狱看守大队枪械室负责人,一级警员(二级警督警衔)。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莲江口监狱八监区看守所所长、佳木斯监狱看守大队第二警卫室主任等职。2019年2月15日,因公牺牲,时年60岁。

  获荣誉20余项,其中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被评为黑龙江省直监狱系统优秀共产党员,3次被评为监狱优秀共产党员,4次被评为监狱先进工作者,4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9年被司法部追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主要事迹

  2019年2月15日,刘建民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单位后就开始忙碌。同事小伊看到他后,问道:“刘叔,您又来这么早啊!”刘建民边忙活边说:“快退休了,站好最后一班岗。”当日8时5分,刘建民突然晕倒。同事立即找出他一直随身携带的硝酸甘油给其服下,并紧急组织监狱医务人员抢救。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刘建民的生命,待急救车赶到时,刘建民已经停止了呼吸,时年60岁。那句“快退休了,站好最后一班岗”,竟成了他人生中的最后一句话。

  44年里,刘建民扎根基层一线,始终坚守在岗位上默默奉献;在工作中他有担当,遇到困难敢于迎难而上。他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乐于助人。有一次因工作需要,他二话不说,没穿防护服就带头跳入寒冷的水池中作业。由于经常在冰冷的水中作业,他患上严重的关节炎,膝盖经常肿得很大,行动不便。

  2006年至2014年,刘建民任佳木斯监狱看守大队第二警卫室主任,无论春夏秋冬、风霜雪雨,他每天都早早来到警卫室。第二警卫室民警年龄都偏大,他就身先士卒,什么事情都带头干、抢着干;只要有人去学习或请假,他就主动顶班。在第二警卫室的8年间,他未休过一次年假。

  2014年10月,刘建民被调任看守大队枪械室负责人。他深知枪械库是监狱重点区域,责任重大,所以即便是节假日,他都全天候待命,只要有需要,哪怕是深夜也保证随叫随到。他从不请假,也要求枪械室的同志按时到岗;无论谁家有事,他都是第一时间帮忙顶班。即便是临近退休,刘建民也仍保持着以往的工作状态,诠释了监狱人民警察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的精神。

  刘建民踏实做事,朴实做人,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凭着赤诚的奉献精神,践行着自己对监狱事业的追求,以无声的行动展现了一名共产党人的可贵品格。2019年春节后上班没几天,刘建民与同事说起身体有些不舒服,同事劝他赶紧去医院检查一下,他却说,“刚过完年,工作太忙了,等忙过了这阵子再说吧”。他经常对年轻民警说:“监管工作中的小事儿,其实都是安全稳定的大事儿。监狱工作岗位不分主次,任何岗位的民警都要尽职尽责。”

  60年人生,44年工作,31年党龄……

  几十年如一日,刘建民用60年的人生历程,书写了一部爱岗敬业、执法如山、履职担当、公正廉洁的感人篇章。他把生命最后一刻定格在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上,用生命诠释了监狱人民警察的忠诚和担当,谱写了新时代共产党员、监狱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壮烈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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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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