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在鲜红的党旗下——司法行政百年英模谱:吴美丽

来源:法律出版社 发布时间:2021-11-08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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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美丽

  

  个人简介

  1957年生,中共党员。原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浙江省织里镇司法所所长。

  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模范调解员”“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等荣誉称号,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主要事迹

  怀着强烈的事业心

  吴美丽常说:“我多化解一起纠纷,织里镇就多一份平安;多为当事人提供一次法律帮助,创建平安织里就多一份和谐;多流一滴汗水,织里的社会稳定就多一块基石。”30多年来,通过成功实践,吴美丽探索出以真情相待稳“情绪”、法治宣传明“事理”、深入细致摸“实情”、多方协调凝“合力”、依法调解维“权益”为主要内容的调解工作“五步法”,得到司法专家的一致好评。

  抱有朴素的爱民心

  她用一颗“诚心”,奉献一颗“爱心”,去纠正一些“偏心”,温暖当事人的“伤心”。调处纠纷时,她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尽力为双方当事人解决困难,使当事人感受到她的“诚心”“真心”和“爱心”。

  罗某因身体不适请假,厂方批准;第二天,在未经厂方同意的情况下她擅自离厂休息,被厂方辞退。罗某索要工资无果,找到了吴美丽。吴美丽主动将双方安排到调处中心,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法律宣传,厂方同意按期支付罗某工资583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厂方代表走后,吴美丽才知道罗某现在身无分文无法回家,于是,她就先拿出583元钱垫付给罗某。罗某非常感激,还执意要给吴美丽50元钱,以表谢意,被吴美丽婉言谢绝。后来罗某送来一面绣有“公正的司法所长 民工的知心大姐”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坚守永恒不变的责任心

  敢于碰硬,迎难而上,坚决履行职责,是吴美丽一贯追求的工作作风。李某夫妇在老板杨某处打工一个月后被辞退,当李某夫妇索要工资时,却被杨某恐吓。吴美丽“登门拜访”杨某,表明身份后,对杨某说:“我现在代表织里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通知你参加调处,你有正当理由可向我们说清楚,如无正当理由拖欠民工工资,法律是不容许的,后果由你承担。”30分钟后,杨某主动来到调处中心,却以种种借口拒付工资。她把杨某单独叫到办公室,开展思想工作。一番情理结合的思想引导工作后,杨某终于同意支付李某夫妇的工资。

  永葆共产党员的服务心

  在平凡的岗位上,吴美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率先垂范,用她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各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用她爱岗敬业的实际行动得到全体同事的敬意,用她娴熟的法律知识和灵活的工作方法获得当事人的信赖,用她善良高尚的人格换取广大人民群众的赞叹。

  她用“走千家万户、出千方百计、讲千言万语、吃千辛万苦”的“四千”精神,用“细、活、情、正、硬”的工作作风,探索出一条“司法调解,防范在先”的工作新路子。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令人感动的事迹,体现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一心为民的崇高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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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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