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北京建立健全“四张清单”
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奋力谱写首都普法依法治理新篇章

来源:《司法所工作》杂志2022年第11期 发布时间:2023-01-3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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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普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北京市司法局立足首都定位,坚持首善标准,紧紧扭住“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这个抓手,创新实施“四张清单”制度,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顶层设计,构建普法责任制落实“四梁八柱”

  “七五”普法以来,北京市积极谋划落实、认真部署安排,印发关于强化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的通知 ,开展全市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督导检查,制定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逐步建立了以“落实通知、实施办法、督导检查、评估考核”四个文件为基础,以“需求清单、供给清单、责任清单、督导清单”四张清单为延伸的普法责任制“四梁八柱”,在全市范围内奏响普法“大合唱”、构建普法“大格局”。

  在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七五”普法末期,北京市民法律素质综合得分为86.73分,比“六五”普法末期提高了7.02分。根据市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北京市乡村治理满意度调查报告》,农村居民对乡村法治的满意度为96.8%,在各项指标中最高,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治理初见成效。

坚持创新驱动,探索普法责任制落实“全新路径”

  建立健全普法需求清单,让数据“活起来”“用起来”。开展精准普法,掌握群众普法需求是前提。北京市坚持多管齐下,将群众的法治需求“统上来”“汇起来”。一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全市普法工作需求调查项目,运用大数据技术,汇总分析群众在互联网搜索法律问题的公开数据。二是开展全市普法工作满意度调查,掌握群众对当前普法工作存在问题、改进方向的“第一手”资料。三是分析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报告,通过实体、网络、电话三大平台汇总群众法治需求。在此基础上整理出全市普法需求清单。

  建立健全普法供给清单,让任务“细起来”“严起来”。将普法需求“统上来”,是为了把普法任务“派下去”。北京市借鉴“12345”市民热线工作模式,通过制定普法供给清单,创造性将“工单式”管理与落实普法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一是集中研判。组织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对普法需求数据及清单进行分析研究,深挖精炼数据“富矿”。二是制定清单。列明相关法律法规名称,明确“任务是什么”“谁来完成任务”“什么时间完成任务”。三是统一派单。定期派发普法供给清单,推动各相关单位“各施所长”,实现“专业人干专业事”。

  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让服务“多起来”“好起来”。任务“派下去”,还要各单位“接得住”“干得好”。各单位要制定本部门的普法落实清单。一是细化落实方案。各单位对照普法供给清单的要求,对任务进行分解,形成落实方案。二是开展普法工作。一方面,要加强系统内普法,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面普法,在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主题活动中开展面向群众的精准普法。三是按时汇报进展。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制作普法落实清单,反馈至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建立健全普法督导清单,让责任“硬起来”“实起来”。为了实现普法责任制的“闭环管理”,北京市探索建立普法督导清单。一是全面掌握情况。每年组织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全面了解普法供给清单落实情况。二是加强重点指导。对有效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单位进行表扬,对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力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三是纳入年度考核。对不按照要求整改或在普法需求调查中连续倒数的,在年度“八五”普法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聚焦转型升级,实现普法责任制落实“四个转变”

  从批量生产到量身定制,普法方式实现分众化、精细化。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北京市逐步推进“定制式”普法。怀柔区率先开通区级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全市“青春船长·法治启航”活动深入开展。

  从功能零散到系统合成,普法资源实现集成化、多元化。在落实普法责任制实践中,北京市普法联盟不断焕发出生机活力,市法院系统“京法巡回讲堂”活动,市检察院系统“十进百家 千人普法”活动,市国资委系统“京企云帆 法治讲堂”活动纷纷脱颖而出。

  从各自为战到多元融合,普法主体实现联动化、协同化。清单制度进一步厘清了主责与配合、属地与行业的普法责任。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建党100周年等活动中,全市上下“一盘棋”的局面不断深化。

  从年终考核到全程跟踪,普法效率实现最大化、最优化。通过动态发布“四张清单”,有效遏制了部分单位“突击普法”的现象,克服了年底考评“注重结果”“忽视过程”的短板,不断巩固阶段推进、全程跟踪的工作模式,将考核效能发挥到最大化。

  新时代、新征程,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全民普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新作为奋力推进首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

(《司法所工作》责任编辑:贺 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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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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