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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化榜样为力量,绘就良法善治的幸福底色

来源:荆楚网 发布时间:2022-09-0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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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模范表彰大会9月2日在京召开。大会表彰授予北京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等297个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庞雷等347名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杨晨等146名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旨在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治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先进事迹催人奋进,榜样力量鼓舞人心。在本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之中,有的深耕于司法立法行政领域,为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广进良言、集智献策;有的活跃在基层工作一线,聚焦民生保障“急难愁盼”问题,构建起多维度全方位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有的扎根于扫黑除恶前沿阵地,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尽管他们的身份不同,工作方式不一样,但他们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目的:彰显司法公正,践行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利益。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充分彰显了我国司法行政队伍解民忧、排民难、纾民困的初心理念,同时也激励着新时代广大司法行政青年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而砥砺前行。

  学先进、做表率,是履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务实之举,也是化榜样为力量、激发服务热情的责任担当。自2007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工作开展以来,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用执着奋进践行初心使命,用热忱真情为民排忧解难,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攀升,人民司法事业蓬勃发展,法治中国、司法强国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新的征程上学先进、做表率、强作为,既有助于让14亿多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公平正义,也是托起良法善治幸福曙光的重要体现。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全力奋进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充分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司法领域履行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便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坚持强基与创新并行、建设与固根相融,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以人为本的法律体系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另一方面,以“法治宣传月”“12·4法治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全面深化拓展法治宣传效果和渠道,形成充满活力的普治教育新格局,促进干部群众“懂法者智,用法者兴,守法者安,护法者明”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如此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定能夯实良法善治的坚固基石。

  “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善治,不仅需要激荡思想、凝聚共识,更胜在一桩桩、一件件实实在在的司法案件中,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践守为民初心。譬如,劳动模范李荣凯坚持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创新打造集法援、公证、心理咨询、法律工作者、律师为一体的“正荣凯人民调解+”服务品牌,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矛盾纠纷综合服务平台,“有事找荣凯”已然成为泉城百姓耳熟能详、妇孺皆知的法治品牌;再譬如,先进集体湖北襄阳司法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坚持以案释法、以法育人、以情动人,把每一场调解都当成一堂普法教育课,精准而又温暖的丈量社情民意,守护着一方百姓安宁……这些榜样的鲜活事迹无不提示着我们:唯有秉持“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为民理念,才能有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稳健运行,进而维护起社会良法善治的和谐稳定。

  置身踔厉奋发的新时代,人人都是见证者;触摸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人人都是创造者。新时代司法行政青年以榜样为镜,学模范、当表率,或专注调解一线,或戍卫监所高墙,或坚守普法前沿,不负韶华、只争朝夕,甘当司法为民的孺子牛,用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和细致入微的工匠精神,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和奉献者,共同为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和法治中国建设谱写青春和弦,必将稳稳托起良法善治的幸福曙光。

  作者:付云(湖北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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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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