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守·护——我与宪法的故事

甘做法治微光
践行宪法精神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12-1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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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长治市司法局立法科 王超

  我是王超,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少年时的我认为宪法离自己十分遥远,和日常生活关系不大。进入大学后,通过系统地学习,我对宪法精神有了深入的理解。原来人大代表选举、人大立法、法院做出司法判决、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政府进行执法等都在宪法中有规定,它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对社会也有着深远影响。从出生到求学,从初入职场到步入婚姻殿堂,宪法每时每刻都在我们的身边默默守护,保障了我们的受教育权、就业权等各项基本权利,指引着我们人生的航向。

  正因如此,我报考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学的硕士研究生,想更多地了解宪法,最后也被顺利录取。2009年我考录为公务员,先后担任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市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将我学到的宪法精神融入到工作方方面面。

  工作以来,我先后参与《长治市电动车管理条例》《长治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审查、修改工作,通过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广泛听取民众意见,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对20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审查,重点审核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是否存在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行为等,以此来维护宪法的权威。另外还组织了宪法宣传专题文艺晚会巡演、“我和宪法合个影”“百场宪法宣讲”等活动,不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了宪法精神。

  我与宪法的故事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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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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