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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用好《村规民约》 送走歪风陋习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0-11-15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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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左智越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检查商户是否存在占道经营的现象、调解村民间的矛盾……对于江苏省常熟市蒋巷村的27岁小伙蒋荫达来说,他的业余时间十分充实。他一边关注乡亲们近期生产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一边利用《村规民约》进行阐释、调解。

  这一幕在蒋巷村并算不上稀奇。早在2014年,蒋巷村就从创新社区管理入手,按照居住现状划分了包括农民新村一期二期管理区、老年公寓管理区、保留村巷管理区等八个管理小组。蒋荫达就是管理小组第二组的小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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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蒋巷人,就要回到这生我养我的地方。”2016年10月,刚刚退伍的蒋荫达选择了一条与众不同的路。他放弃了在大城市工作的机会,回到了蒋巷村从事农业生产工作。

  工作中,蒋荫达发扬部队作风,十分注重学习新事物。很快,他就熟练掌握了收割机、植苗机等大型设备的使用方法。

  很快,这位90后小伙获得了村民们的信任。在2018年7月的民主选举中,蒋荫达当选为村民管理小组第二组的小组长。他负责村里16户村民的管理问题。

  刚开始,蒋荫达心里还有一些紧张:“这些平日里的‘叔叔’‘婶婶’能听我这个小年轻的话吗?”

  他找到村委书记常德盛“取经”。这位年轻人口中的“常爷爷”今年已经76岁。从1966年当选生产大队长开始算起,常德盛在基层一线奋战了54年。他带领乡亲们,将“洼地恶水”贫困村发展成如今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国家级生态村、全国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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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年轻人的困惑,常德盛耐心地讲起了调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解决方法。他告诉蒋荫达:“你要担得起全村人的信任。年轻人法治素质高、做事儿有拼劲儿,我们都很看好你!”

  蒋荫达很快适应了这项工作。在调解工作中,他发扬“以法明理”的工作作风。在与村民们交流时,蒋荫达从不红脸,永远面带微笑。

  去年6月份,村民万大爷与邻居发生一些矛盾。原来,因为两家人屋子靠得非常近,邻居搭建在屋边的玻璃简易房“越界”,侵占了万大爷家的地方。在上门说理未果后,万大爷与邻居爆发了口角,事情最后也没有得到解决。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蒋荫达主动登门调解。在万大爷的指引下,蒋荫达对情况有了初步了解。

  依据《村规民约》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农民新村和老年公寓内,不得私搭乱建,新村搭建附房必须向村委会申请备案,按照规定样式方可实施。

  蒋荫达前往万大爷的邻居家进行劝解,耐心地解释了村规民约中的条款内容。蒋荫达还讲起了“六尺巷”的寓言小故事,并诚恳地劝说:“大家互谅,‘让他三尺又何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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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调解,蒋荫达了解到,万大爷的邻居搭建简易房也有“苦衷”:家中不常用的物件、杂物无处堆放。露天堆放不仅影响物品后续使用,也会破坏美观整洁的环境。

  随后,蒋荫达对负责的16户人家进行走访、摸排。他发现不少村民都存在上述问题。随后,他向村委会反映,并建议村委会统一搭建安全的“附房”。在提议得到认可后,他又前往各家各户做工作。

  “您私自搭建的房子不仅不美观,而且也不安全。”在蒋荫达的耐心劝解下,万大爷的邻居终于同意拆除简易房,随后再由村委会统一搭建“附房”。

  最终,两户人家握手言和。

  如今,村规民约也成为蒋荫达工作中的“尚方宝剑”。自2008年2月,蒋巷村正式出台《村规民约18条》以来,《村规民约》已有5次修订。经过多次征求意见、探讨、商议后,蒋巷村最终确立了“以奖代罚”的工作机制。

  据了解,《村规民约》共39条,涉及农民住房安置、老年公寓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6部分内容。各项条款都由村民代表大会详细审议、全体举手表决通过。蒋荫达也参与了2020年1月版《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

  他以百姓最为关心的垃圾分类、房屋租赁、养老服务等基层公共问题为重点,向村民代表大会提议,并获得支持。常德盛与村民代表们专程请来了驻村律师,对他的建议进行审议。

  “这一本薄薄的《村规民约》,送走歪风陋习,竟成了联系全村三代人的’法治桥梁’。”蒋荫达不禁感慨。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的蒋巷村集体总资产已超过10亿元,人均收入也达到了6.25万元,超过当年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个名副其实的“幸福村”。

  “要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我们把法治乡村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提升村民自治水平、提升网格化治理水平。”江苏常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沈晓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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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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