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彰显

政协委员建议尽快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固定化法制化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3-03-2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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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正日益凸显。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获悉,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目标已基本完成。改革让行政复议的制度公正性、群众信任度逐步提高,不少地方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较改革前大幅提升,更多的行政争议进入了行政复议“主渠道”,2022年全国行政复议案件立案总量达到了26.9万多件,约70%的案件实现“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争议的能力大大增强。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相关的行政复议法修改是政协委员们的关注重点。今年早些时候,时任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在介绍全国政协社法委5年来履职情况的时候就指出,目前正在修改的行政复议法中,有39条来自政协方面的修改建议写进修订草案。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政协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行政复议领域的生动实践。从目前来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彰显,有力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地方政府只设一个复议机关

破解群众找不着找不准难题

  曾几何时,甘肃省的行政复议机关多达2000多个,而如今,全省行政复议机关精简到103个。

  这正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结果——改革前,行政复议职责和机构分散在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群众想要复议却找不着、找不准复议机关。改革后,地方各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目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基本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职责集中,“一口对外”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群众复议显然方便多了。

  通过改革,各地积极探索网上申请、司法所代收等受理方式,进一步畅通了复议渠道,行政复议更加便民利民。比如,浙江省杭州市研发“智慧复议”平台,集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听证、网上送达等功能于一体,实现行政复议“一次都不用跑”,为行政复议插上“智慧的翅膀”。

  “没想到在手机上点点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用不了5分钟,实在是太方便了。”“疫情期间,通过在线上参加复议调解会就解决了我的问题,真的非常感谢。”杭州群众的反馈最能体现“智慧复议”平台的受欢迎程度。

  据了解,各地按改革要求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合理调配编制,增强了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并在经费、场所、车辆等方面加大了保障力度,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供了有力支撑,推动了“案多人少”矛盾的有效破解。

  浙江、广西、甘肃等地还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促进了行政复议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此外,杭州提出了“行政复议监审员”的概念,创新性地设立了行政复议监审制度。14名行政复议监审员积极行使监审权利,履行监审职责,共监审案件50余件,参与行政复议听证、调解、开放日活动共计20余次,对于深化政务公开,提升行政复议办案效能,增强复议公信力、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幅提升

大量违法行为得到有力纠正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是简单的“做加减法”,更以解决办案质效短板为突破口,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据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负责人介绍,通过改革,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进一步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推动“同案同判”,属地化解行政争议实现了“无推诿、责任清、标准明”。集中优势资源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优化复议决定体系,切实回应当事人的复议请求,并在办案中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实质性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争议,复议更加公正为民。

  行政复议案件数量的大幅提升是对此的最好证明。上海、浙江、福建等地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均较改革前同期增长了100%以上,部分市(县、区)一级更是高达300%以上。

  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也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中得到强化,倒逼依法行政更加务实有力。改革在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的基础上,更加强化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加大监督纠错力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负责人说,通过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政府主导”的优势,各地普遍建立运用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机制。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改革发展重点领域,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违法问题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从源头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复议在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方面“长出了牙齿”。

  司法部统计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行政复议案件的纠错率达到13.9%,大量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得到有力纠正。严格依法办理与市场主体关系密切的行政复议案件1.9万件,纠错率达到12.6%,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4亿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还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和各类提醒(整改函)等,从源头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复议改革成果斐然广受认可

打造便民利民法律服务产品

  据了解,通过改革,司法部积极推动将改革方案转化为相应的法律制度,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后,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同步启动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研究修订工作,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制度体系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

  各地以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和公信力为导向,主动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健全完善适应本行政区域特点的工作机制。不少地方先后出台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并通过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规范证据提交及案件审理、出台文书示范文本、促进文书公开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全面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大部分地方建立了政府主导、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为复议案件办理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提高了行政复议公信力。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斐然,行政复议正在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纠错功能彰显,倒逼依法行政效果突出,人民群众普遍拥护。”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评价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吕红兵建议尽快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成果固定化、法制化,加快行政复议法全面修订进程。“行政复议制度‘无偿、专业、高效’的运行理念,目的在于打造一款便民利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在行政复议制度修订完善过程中,应将便民利民原则渗入到每一个环节,实现统一受理、集中管辖,打造智慧复议,降低人民群众维权成本,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迟日大认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成效明显:复议机关进一步明确,复议职责得到依法全面履行;相对人的权益救济渠道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受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明显提升,行政相对人权益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争议前端介入、后续与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进一步确立,以吉林省为代表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在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争议解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地市一级人民政府的复议队伍能力不断增强。

  迟日大建议,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机关的纠错机制;加强行政复议案件网上立案,加大公开听证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力度,可尝试行政复议文书的网上公开,以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法治宣传功能;进一步加强基层的行政复议机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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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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