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全国监狱戒毒系统先进个人

江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大队长 袁丽明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04-04 16:35
分享到 打印

  袁丽明,女,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江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大队长。从警十余年,她一直工作在平凡的教育戒治一线,先后被江西省戒毒管理局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江西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18年11月荣获“江西省十大法治人物”称号,2020年3月被江西省妇联授予“江西省三八红旗手”称号,2021年3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城乡妇女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称号。2021年7月被江西省司法厅授予“司法行政系统十大先锋人物”称号。

  政治品质过硬,勇于担当。作为一名大队领导,袁丽明同志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一方面她孜孜不倦学知识、强本领,另一方面她注重言传身教带队伍。多年来她以党性为后盾,以政治责任感为动力,一直战斗在执法前线,从没有对枕戈待旦、起早摸黑的抱怨。纯朴的思想、踏实的作风、多做少说的品性,决定了她能够多年如一日,能吃苦、肯吃亏,思想中只有如何干好工作,从来没有“个人得失”的概念,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守入警初心,耕耘不辍。为了让更多戒毒人员重拾信念,让更多的家庭免受毒品危害,她时刻牢记“德莫厚于爱民,行莫高于利民”的古训,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践行初心。对戒毒人员而言,她既是刚正不阿的执法者,也是守护在旁的“家长”。戒毒人员洪某就是其中之一。该员从小被亲生父母抛弃在福利院,后被养父母合法收养。被亲生父母抛弃的阴影伴随她成长挥之不去。养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后,她更加叛逆,与养父母很少沟通,将自己视为“孤儿”,之后便辍学、滥交朋友导致吸毒被强戒。袁丽明同志了解情况后,针对该员的心理特点,精心为其打造了为期两个月的“心灵成长训练营”,引导洪某逐渐学会乐观面对生活、感恩他人,并最终实现人生蜕变。洪某解除出所后,袁丽明同志帮她联系了一份工作,鼓励她要好好珍惜,好好努力。在她的关心引导下,洪某在短时间内就取得了很好的工作业绩,并且取得了养父母的谅解,重新回归了家庭。

  艰难时刻冲在前,率先垂范。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汹涌袭来的日子里,她毫不犹豫带头执行封闭管理任务。她时刻关注着大队民警的身心健康状况,切实解决她们的后顾之忧和现实困难,关注着大队青年民警在防疫特殊时期的成长,时常鼓励她们在危机与困难中锤炼自己、勇于担当。在她的带领下,大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队伍团结奋进,时刻保持着时不我待、昂扬向上的工作姿态。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