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张国权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0-10-1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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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权,男,汉族,河北乐亭人,1931年1月出生,194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948年6月至1949年1月任新兵团特务连通讯员;1949年1月至1953年12月任六十三军五六五团战士、班长、副排长、营部参谋;1953年12月至1954年3月东北炮兵短期训练基地学员;1954年3月至1966年9月任六十三军五六五团副连长、连长、副营长、副主任、主任;1966年9月至1969年5月任河北省昌黎县武装部副部长;1969年5月至1971年11月任北京市昌平县武装部副部长;1971年11月至1981年4月任北京市丰台区武装部副部长;1981年4月至1983年2月任司法部办公厅行政处负责人;1983年2月至1986年12月任司法部办公厅基建办公室副主任;1986年12月至1991年7月任司法部办公厅信访处处长;1991年7月离职休养。

张国权同志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他坚持原则,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斗争中,领导全处同志坚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访疏导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防止了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上访闹事的发生。他积极肯干,任劳任怨,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为人朴实,克勤克俭。离休后担任离退休干部第二党支部委员,关心帮助其他老同志,主动为他人、为社会服务,起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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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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