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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制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2-09-16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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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讯 记者刘志月 见习记者刘欢 通讯员赵娜 为进一步提升市直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水平,湖北省武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市直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制度。武汉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每年4月1日前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意见》明确了武汉市直单位法治建设的11项主要职责,并要求建立组织领导、工作报告、协调推动等7项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意见》指出,武汉市直各单位应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研究解决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加强对重大法治决定、重大法治部署的统筹协调、推动落实。

  《意见》还对武汉市直各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作出明确规定,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及具体工作处室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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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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