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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桐梓:法治春风让乡村旧貌换新颜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0-12-0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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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乡村建设基层行】系列报道

近年来,贵州省桐梓县坚持以自治、法治、德治作为主要抓手,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推动乡村走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发展道路,成功建成3个国家级、1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出具有桐梓特色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位于大娄山下的桐梓县大河镇七二村,因G210国道七十二回头弯路穿村而过得名。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些村民“靠路吃路”,靠抢劫、偷盗、敲诈过往行人、车辆发财。据统计,自1993年至2004年,七二村家庭犯罪率达50%以上。但如今村头显眼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几个大字,昭示着七二村的今昔巨变。“村民思想观念的转变,得益于多年来持之以恒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党员干部进村入户以院坝会、群众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排查化解矛盾,让村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对于刑释人员,我们也全方位做好帮教工作,他们中不少人还成了七二村的致富带头人。”大河镇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娄刚说。多年来,七二村实现了零违法、零犯罪、零事故、零上访和无毒、无黄、无赌、无邪的“四零四无”目标。

“这块地的收益是我的!”“土地流传有相关法律规定,具体解释我可以慢慢讲。但动手推搡人是违法的!”龙台村村居法律顾问娄俊听到有人争吵,立马从法律服务室赶过去调解。在他的讲解下,为土地收益争吵的两名村民明白了法律规定,算了算账,决定不打官司,共享收益。近年来,桐梓县马鬃苗族乡龙台村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一村一法律服务室、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还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活动,成立旅游调解委员会,有效地提高了乡村治理能力。与此同时,龙台村结合苗族风俗习惯,制定《族规族训》,改良“坎火星节”,对族内矛盾纠纷进行内部调解。“以自治为根本、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村民才能全身心投入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中。”桐梓县委书记吴高波说。如今龙台村已是贵州省民主法治示范村,道路宽敞、房屋别致、生态葱郁、游人如织,省级二类贫困村的历史已成过去。

“八九不离十”这句话在桐梓县官仓镇红旗村,不是一句俗语,而是一种工作法:班子成员每年召开80场以上群众会,村90%以上的群众认识班子成员,走访村100%的农户。近年来,红旗村坚持“八九不离十”工作法,村干部通过开展走访入户、开好群众会、院坝会等方式,将法律政策送到田间地头,送到村民的心坎上,落实“排查走在化解前、化解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工作,真正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法治的力量让红旗村从出名的“脏乱差”变成了眼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法治的春风让一个个村庄完成了由穷到富、由乱到治的嬗变,这正是桐梓县结合自身实际的积极探索,为法治乡村建设谱写下篇章。(作者 郑心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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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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