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真发现问题 发现真问题

黑龙江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6-01-1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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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崔东凯 张冲

  “交警执法过严,车辆临停几十秒就可能被拍照处罚,我们觉得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营商环境。”2025年10月21日,黑龙江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双鸭山市开展实地法治督察,与当地20余位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时,企业家们普遍对“车辆违停执法”反映强烈。

  督察组立即开展明察和暗访,发现当地交警部门能够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规定,对于因急病就医等特殊情况车辆违停行为,事后驾驶员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便可以解除行政处罚。

  但督察组也发现,交警部门开展的“柔性执法”未形成政策文件,也没有向社会公开,造成群众无法知晓。督察组将该情况作为问题之一,写进了今年年初完成的全省法治督察报告。

  2025年10月,省委依法治省办实地督察组深入哈尔滨市、双鸭山市,通过走访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等深入了解执法司法状况,收集问题线索。

  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崔永洪介绍说,在实地督察中,省委依法治省办抽调人大代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业务骨干、记者、学者、律师等组建两个实地督察组。实地督察前召开培训会议,对实地督察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由熟悉相关法治业务、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业务骨干进行辅导,切实提高督察组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督察组实地进驻后,第一时间发布督察公告,公布线索征集电话和信箱,实地走访163个部门,调阅案卷760份,查阅材料8000余份,个别谈话352人,召开协会商会和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两次,抽选40名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面向企业和群众发放调查问卷220份,制作问题底稿249份,做到“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

  按照黑龙江省委依法治省委年度工作安排,截至2025年年末,省委依法治省办采取书面督察与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对13个市(地)、88个省直部门全口径书面督察,并对哈尔滨、双鸭山两个市开展实地督察。

  省委依法治省办坚持“在基层负担上做减法,在督察效能上做加法”原则,提前着手、精心谋划。通过书面督察,各地各部门自查发现问题278个;通过实地督察,发现共性问题14类、个性问题17个,有效发挥了法治督察的“利剑”作用。

  在书面督察中,各市(地)和省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自身承担的法治建设任务,全面组织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省委依法治省办。总体上看,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科学谋划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坚决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省委依法治省办向13个市(地)和88家省直单位印发督察通报,分别向哈尔滨市、双鸭山市印发整改通知、“一对一”反馈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逐级传导压力,倒逼工作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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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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