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讲师 牟苑双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环节,乡村善治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整合治理力量、协调各方利益、调处社会关系、规范各类行为,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当前,各地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涉农法律制度供给不足、基层执法力量下沉不到位、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有待提升、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要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乡村治理目标,必须以法治建设为根本支撑,聚焦基层治理关键环节,将乡村治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织密涉农法律规范体系,夯实制度建设基础
法者,治之端也。乡村善治,首先要有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律制度作为根基。
分类施策加快重点领域立法与配套制度建设。粮食安全、农村集体经济领域已出台专门法律并落地施行,立法重心应转向配套法规、实施细则的细化修订;农村宅基地改革、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暂无国家层面专项单行立法,现行规制条款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之中,亟须立足各地试点成果推进专项立法创制与现有法条修订。特别是要持续提炼试点中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适时转化为法律规范。同时,推动地方立法精准化,鼓励各地结合地理特点、资源禀赋和乡风民俗,出台差异化配套细则,使国家法律的宏观要求与基层治理实际需求紧密衔接。
严格规范村规民约建设。实践中,部分村规民约存在内容违法、程序随意、执行简单粗暴等问题,为此,应当落地法定审查备案规则,建立村规民约合法性前置审查与乡镇备案制度,依托乡镇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对规约草案开展合法性把关,确保条款不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不侵害村民合法权益。在内容设计上,对照政策指引,将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整治、邻里和睦、诚信守约等契合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事项转化为规约条款;严格落实征集民意、草案审核、村民大会表决、公示备案全链条民主程序,以规范化的村规民约夯实乡村善治制度基石。
规范基层执法司法运行,守住公平正义底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治的权威在于公正。因此,要规范基层执法司法各项流程,让群众在每一次执法行动、每一起矛盾处置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权威地位。
执法层面,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当前,执法权限和资源逐步向基层下沉,乡镇已承接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领域多项执法事项,但部分乡镇仍存在执法能力不足、履职不规范等问题。因此,要科学梳理制定乡镇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清晰划分县乡两级执法边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杜绝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实操能力,熟练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柔性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温度和治理实效。同时,健全完善基层执法监督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执法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司法层面,扎实推进基层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培育优秀调解员,建设特色调解工作室。聚焦土地征用、婚姻家庭、赡养继承、邻里纠纷等农村常见矛盾,就近开展低成本、高效率的调解工作。人民法院要优化基层人民法庭布局,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教育一方”的治理效果。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畅通法治惠民渠道
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民生福祉、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因此,需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公平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通法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推动法治力量下沉基层。持续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服务从形式覆盖向实质见效转变。择优配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学专业人才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明确其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村规民约审核、矛盾纠纷调解等核心职责,通过完善考核机制、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法律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从村干部、党员、网格员、退伍军人、乡村致富带头人中遴选培育一批基层法治骨干,打造群众身边常态化的“法治参谋”,助力基层依法治理。
创新法律服务模式,精准对接群众法治需求。依托数字乡村建设,搭建智慧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在线法律咨询、智能法律文书生成、法律援助线上申请、远程矛盾调解等功能,有效缩小城乡法律服务差距。针对农村高发的土地承包流转、务工劳务纠纷、民间借贷、消费维权等法律问题,推出场景化、菜单式法律服务产品,变被动服务为精准主动服务。
深耕法治文化培育沃土,筑牢尊法守法根基
法治建设不仅需要完善的制度体系,更需要深厚的法治文化支撑。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必须常态化开展法治文化培育,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聚焦关键群体,提升基层干部法治素养。实施村“两委”干部法治能力提升计划,将法律法规纳入村干部任职培训、日常轮训必修内容,推行村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年度述法考评制度,督促基层干部带头敬畏法治、遵守法律、依法履职。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工程项目建设、宅基地分配等重大村务事项,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全程留痕、公开透明,以规范透明的治理实践,增强群众对基层治理的认可度和信任感。
融入日常治理,培育乡村法治新风。大力发展乡村法治文化,鼓励本土文化能人创作法治主题戏曲、顺口溜、书画、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把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鲜活的法治故事,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树立法治观念。让法治成为乡风文明的核心内容、群众待人处事的基本遵循,推动法治规则从外在约束转化为群众内在自觉,为乡村长治久安、和谐有序筑牢坚实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