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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夯实市场监管基础 优化基层监管体系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6-09-11 18:39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涉外法治学院院长 杨东
市场监督管理所是市场监管体系的基层基础力量,是维护市场秩序、服务经营主体、保障群众权益的一线阵地。当前,我国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众多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执法职责,市场监督管理所处于市场监管系统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和“最后一公里”,承担着实施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重要任务。有鉴于此,立足基层监管实践制定《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回应市场治理需求,对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职责定位、运行机制、履职规范作出系统规定,是完善我国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制度安排。
基层强则监管强,基础稳则市场稳。当前,我国经营主体数量持续增长,市场交易形态更加多元,风险传导更加迅速,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任务更重、链条更长、要求更高。《条例》通过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基层基础作用,推动监管力量向一线下沉、监管资源向基层集聚、监管责任在基层落实,有利于提高基层发现问题、识别风险、处置隐患、服务群众的能力,使市场监管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市场运行一线。
《条例》的另一重要作用,在于进一步厘清基层市场监管的职责权限。基层治理最需要权责清晰、边界明确、运行顺畅。职责不清,容易出现责任悬空、监管缺位等问题;职责交叉,又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增加经营主体负担。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担日常检查、投诉举报处理、风险排查、行政指导、服务经营主体等大量基础性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履职制度依据。《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职责定位和履职要求,既有助于防止监管缺位,也可避免向基层不当转移超出承接能力的任务,从而防止出现“小马拉大车”的问题。
《条例》的制定有利于推动市场监管进一步向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市场监管既要依法开展事后处置,也要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以及各环节有效衔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化妆品、价格、广告、计量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监管事项,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处在第一线,最接近问题发生一线,也最了解辖区经营主体真实情况。《条例》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所日常监管、风险处置、协同联动等工作,有助于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实现问题早发现、风险早处置,推动基层监管由“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近年来,一些领域出现不当低价竞争、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守法经营者利益,也影响消费信心。市场监督管理所扎根基层,能够及时掌握市场运行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响应。
《条例》充分体现了监管为民的鲜明导向。对广大消费者而言,市场监督管理所既是市场秩序的“守护员”,也是回应群众诉求的重要窗口。群众身边的消费纠纷、食品安全隐患、价格违法线索、虚假宣传等问题,往往首先向基层反映。《条例》推动市场监督管理所更好履行投诉举报处理、政策宣传和便民服务职责,有利于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市场风险在一线得到化解。对广大经营主体而言,《条例》也有助于形成稳定、清晰的制度预期。市场监督管理所直接面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既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守牢安全底线,也要通过指导服务促进经营主体提升合规经营能力。《条例》实施后,基层监管工作将更加规范透明,执法标准有望进一步统一,经营主体对监管规则和合规要求的预期也将更加稳定。
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处基层、身在一线,连接着市场秩序、民生福祉和营商环境,承担着落实国家市场监管制度要求的重要职责。《条例》的制定,抓住了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基础环节,回应了基层治理中职责边界、能力建设等现实问题。随着《条例》的制定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所将在维护公平竞争、守牢安全底线、服务经营主体、回应群众关切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基层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