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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保障新时代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6-09-24 18:39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 汪德华
2021年修改的审计法,是新时代国家审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律。作为审计法的配套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0年修订以来今年再度修订。本次修订,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和细化2021年修改后审计法有关规定。这是审计机关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的重要支撑,也是更好保障新时代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础。
一、巩固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审计委员会推动审计体制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新时代审计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条例》的修订,正是将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如,《条例》明确规定: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审计机关开展审计监督,应当加强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审计机关编制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被审计单位应当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应当分类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检查和审核认定整改情况;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审计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条例》的相关规定,鲜明反映了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法律要求。
二、细化审计监督内容,进一步纵深推进审计全覆盖
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2021年修改后的审计法完善了审计监督职责。修订后的《条例》在审计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审计监督内容。如,与预算法以及预算管理改革成果相衔接,细化财政收支审计的范围和内容;与审计实践保持一致,将对决算草案的审计情况,以及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审计情况纳入审计结果报告;细化审计法所称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范围。在《条例》中进一步细化审计监督内容,有力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助于推进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审计法相关规定,保障审计职责高效履行
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之下,通过宪法、审计法和相关制度规定增强审计独立性,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重要优势。《条例》细化被审计单位配合提供资料的义务;明确有关机关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规定对打探干预审计事项行为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确保审计工作不受干扰。总体来看,本次修订重在细化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必将有力有效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