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0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0-12-31 15:51

您提出的《关于企业复工复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我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但受疫情冲击和影响,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显现或释放,给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带来一定影响。司法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同全国工商联部署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组织律师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纠纷化解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助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服务保障依法防控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各地通过组建律师服务团、宣讲团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政策宣讲,编印法律服务手册,对企业员工和负责人进行法律培训,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引导企业依法依规防控。针对疫情期间企业高发多发的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合同履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帮助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及时处置化解,助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促进稳工稳岗。围绕卫生健康、劳动关系、交通运输、房地产、教育就业、脱贫攻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充分发挥律师调解便捷高效优势,创新网络调解、视频调解等新型调解方式,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实效,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律师调解工作室共调解各类案件1.8万多件。在律师行业开展“我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针对“法治体检”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反映企业诉求,服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推动完善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司法部将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制度化、常态化,继续组织律师队伍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指导帮助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化律师调解试点,破解制约试点工作发展的瓶颈,探索拓宽调解前置程序覆盖案件范围,进一步提高社会认可度,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会同财政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推动将公益性律师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强化政府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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