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436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11-19 11:40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司法部认真履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职责,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制度和保障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0.8万个,其中村(居)调委会62.2万个,乡镇(街道)调委会4万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6万个,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调委会3万个,基本实现了村(社区)、乡镇(街道)和重点行业、专业领域全覆盖。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并不断向消费、旅游、环保、金融、保险、互联网、知识产权等社会热点领域拓展。各地建立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有效缓解了法院、公安和信访等部门的工作压力。目前,全国共设立派驻有关部门人民调解组织2.7万个,2020年接受有关部门移交委托调解的矛盾纠纷110.9万件,申请司法确认19余万件。司法部发布《全国人民调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部省两级普遍建立了人民调解管理信息系统,20多个省份研发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智能移动调解系统,实现矛盾纠纷信息实时采集、调解文书自动生成,同时智能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个性化定制化的调解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继续加强“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自2018年上线以来,已与中国证监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全国总工会、中国侨联、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起了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多元解纷已覆盖证券期货、金融、银行保险、劳动争议、涉侨、价格争议、知识产权等专业程度较高的纠纷领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立足于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专业性作用和准司法优势,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作为重要的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纳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目前,全国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调解组织组建率超过90%,专兼职调解员5万人,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平台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窗口”;全国共有仲裁院3097家,专兼职仲裁员2.3万人(其中专职仲裁员1.4万人)。“十三五”时期,全国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59.9万件,涉及劳动者1128.7万人,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仲裁终结率由2015年的53.1%提高到2020年的70.5%,将70%以上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化解在调解仲裁阶段。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原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8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协调、人社牵头、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格局。实施“互联网+调解仲裁”2020行动计划,建立全国“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并纳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服务平台,在电子社保卡中加载相关功能,开展“互联网+仲裁”在线庭审试点,方便当事人远程维权。
  下一步,司法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以及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指导管理职责,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建立健全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调解中心等“一站式”平台载体,加强各类调解以及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联动,同时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推动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名册,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人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继续完善人民调解管理信息系统,推广运用智能移动调解系统,加强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相关信息平台的系统对接,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智能分析,提高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巩固在线诉调对接实效,继续推进“总对总”对接工作。针对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继续做好与司法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中央有关部门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形成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多元解纷平台体系。借鉴道交一体化平台经验,在医疗、劳动争议等重点矛盾纠纷领域建立一站式化解机制。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纵向对接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对接妇联、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等基层单位,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干部、网格员以及民族地区、侨乡等特色调解力量参与,构建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法庭三级路径,形成基层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网络,让矛盾纠纷在基层就能得到预防和实质性解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制定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政策文件,指导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沟通对话机制,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推动用人单位提高自主预防解决争议的能力,强化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和司法确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专业指导,主动融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积极做好调解仲裁与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总对总”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统筹在线多元解纷资源和力量,形成新时代预防调解工作整体合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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