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0231号、275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11-17 18:07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名称命名规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实施律师法,加强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我部于2010年1月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施行,对于规范律师事务所名称使用,维护律师事务所名称权益,加强律师事务所监督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律师行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律师队伍规模迅速增长,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持续推进,国内律师事务所“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现有的名称管理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律师行业发展需要。近年来,律师行业也出现了一些对现有命名规则予以修改完善的呼声。

  司法部认真倾听律师行业呼声和广大律师诉求,已经着手研究修改《办法》相关规定。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和广大律师的意见建议,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修改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工作,促进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司法部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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