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087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11-17 18:24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形式加大力度在农村和基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农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各级职能部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搭建畅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的抓手平台,注重利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农村宣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以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提高农村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乡村法治建设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准讲活讲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村入户、深入人心、走深走实。各地和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农民工输入和输出重点省(区、市)的工作指导,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农业农村部自2019年以来连续4年组织举办“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举办“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活动,通过“乡村法治讲堂”“农事活动+法治宣传”等方式集中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2023年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司法部在全国部署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着力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带动各地围绕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劳动权益保障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宣讲,推进“法律进农村”。

  二是加强农村地区普法阵地建设。着力把法治元素融入长城、大运河、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融入国家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因地制宜搭建农民学法用法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广场等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激发农民内生学法用法动力。

  三是创新在农村地区普法的方式方法。制作一批生动活泼的普法动漫微视频,组织开发知识问答小程序、编排普法小品、摄制微电影等,让农民群众在沉浸式交流中学法用法。推介农村普法典型案例和学法用法优秀视频,向全社会讲好农村普法故事。立足便捷有效,搭建多层次多维度的媒体宣传矩阵,及时发布最新涉农法律法规,制作专题解读栏目,畅通社会公众获取法治信息渠道,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学法。积极推动在乡村、社区、农民工用工企业及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建立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通过展示和播出宣传画、法治公益广告等开展专题普法。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运用好“中国普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法治”等微信公众号,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求,按照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的部署,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推动在相关执法、司法实践和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面向农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重要涉农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活动。

  二是丰富普法方式手段,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效能。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主动对接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和法治期盼,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来阐释法言法语,在群众常看常用的媒体平台上制播普法短视频,创作富有乡土风情的法治文艺作品,增强普法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是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普法中的作用。加大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力度。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培育方式和机制,培养农村学法用法培训师资力量,编写发放实用性强的法律手册、培训教材、典型案例集锦,打造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作规范的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引导“法律明白人”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电信诈骗、土地流转等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成为一支活跃在群众身边、随时找得着、用得上的普法队伍。

司法部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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