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政府信息公开
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运维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08-18 13:31
项目概况
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151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341GNOEFWCS2291
项目名称: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7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4.7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01 |
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运维服务项目 |
一项 |
1、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各栏目内容建设、更新维护,保证平台各栏目信息(含图片、视频等)采集发布的导向性、时效性、准确性; 2、积极配合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及时策划推出相应专题专栏报道; 3、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内容安全排查工作,主要包括是否包含错敏信息、稿件能否正常访问、链接和附件能否正常打开、附件与正文是否对应、格式是否规范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删等处理,确保内容安全; 4、普法产品库内容的更新、维护,按照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要求,将各地报送的符合征集条件的视频、动漫等作品在普法产品库中编辑发布,并定期进行数据整理统计; 5、积极协助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开展线上、线下普法专项活动。 |
94.78 |
注:“包”为最小的响应单位,供应商可以投一包,也可以投多包,但不得仅对一个分包内部分品种进行响应。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方式:①、经办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无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同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②、将①中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cctc2009@163.com报名,原件随后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周末、节假日不休)。
售价:¥500元,本公告包含的磋商文件售价总和。如磋商文件需邮寄,将采用快递的方式寄送,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件送达时间和邮寄过程中的可能遗失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15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15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进口产品管理等。
7.2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文件依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本公告包含的磋商文件售价总和。如磋商文件需邮寄,将采用快递的方式寄送,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件送达时间和邮寄过程中的可能遗失负责。
7.4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司法部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010-65152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系方式:毛经理,010-68405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经理
电话:010-6840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