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任命李晶等55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司发通〔2024〕14号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4-03-15 09:14

山西、浙江、江西、湖南、四川、云南、新疆等省(区)司法厅:

  你们关于报请任命李晶等人为公证员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命以下55人为公证员:

  山西省

  李 晶 武 帅 贾淑敏 张 蕙 袁静静 李 焘

  李春浇

  浙江省

  潘晔路 夏英杰

  江西省

  钟 诚 王 璇 占 庆 杨朝明 谢寒旭

  湖南省

  陈位庆 屈 倩 何青叶 吴园园 张婉琴 梁峥嵘

  四川省

  艾 鑫 曾 敏 车 晋 陈 聪 丁 豪 桂鹏飞

  何 月 蒋明劲 康瑜蕊 李秀伦 李 颜 梁承英

  陆梦骄 罗 根 皮圣婕 青 微 邱雪丹 石文超

  苏雨霏 文 雯 吴佩雯 肖学菲 杨 涵 袁嘉忆

  朱筱涵

  云南省

  周 赞 何家乐 张 弛 罗金香 龚羽青 李晓竹

  应海丽 克家婷 李 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潘晓妍

  司法部

 202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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