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免去马汉林等39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发通〔2024〕23号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4-04-10 09:52

辽宁、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河南、四川、贵州等省(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马汉林等39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四条、《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39人公证员职务:

  辽宁省

  马汉林 任传富 梁 艳

  上海市

  倪宏霞 童阔华 陈 瑛 黄 岚

  江苏省

  廉宇乾 张敬鸥 周瀚逸 刘 浏 虞锦绣 王立杰

  葛向玉 谢化萍

  安徽省

  陈 潇 孙洪友 赵晓铭

  福建省

  陈佳莉 蔡晶晶 曾瑞玉

  河南省

  刘天贵

  四川省

  陈依群 邓 岚 范蔺平 范小龙 蒋正渝 李茂琳

  李 云 刘善华 魏琳雁 熊在平 徐 青 张 杰

  章学英

  贵州省

  易 云 刘 令 周险松 杨 汐

司法部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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