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免去孙鲜莉等91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发通〔2026〕2号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6-01-22 16:44

北京、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等省(区、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孙鲜莉等91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91人公证员职务:

  北京市

  孙鲜莉 张学安 张 冀 陈显成 赵雪竹 任 青

  许蕾娜 周惠媛

  内蒙古自治区

  王再荣 通拉嘎 谢新荣 李维佳 李晓霞

  格根日乐

  黑龙江省

  刘晓臣 姜 涛

  江苏省

  张宁沛 杨海峰 王梦婕 孙倩宇 胡苏洋 陈晶晶

  季玲玲 孙 浩 袁旭东 张 冰

  浙江省

  罗婉平 朱晓劲 傅丽云 蔡智渊 徐文明

  安徽省

  焦 丽

  山东省

  张 鑫 刘广军 潘厚坤 张宏业 张芸菲

  湖北省

  夏春华 石 露 范小亮 严继宁 周 静 石明辉

  谢冬梅 杨祖武 王 勇 潘 婷 叶 军 张龙珠

  吴 琼 丁先登 程静娴 喻 淼 向延祥 李 辉

  何时文

  湖南省

  张展闻 高子涵 肖 泓 龙增妹 庾 俐 信树林

  广东省

  黄健华 张 峰 石少群 李 军 蓝映优 钟玉珊

  李东升 王映明 陈明峰 高怡南 梁志海 林 健

  秦炯超 谢松增 周耀英 黄县辉 梁向京 龙心荣

  李奇龙 李永梅 王维雅 谭 湉 刘思华 闵亨妹

  廖书琦 王婉瑜

  海南省

  潘玉菲 黄小花 王纹彤

司 法 部

2026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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