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免去左华等45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发通〔2026〕11号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6-02-11 15:26

北京、天津、上海、安徽、江西、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等省(区、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左华等45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45人公证员职务:

  北京市

  左 华

  天津市

  郑 辉 尹作林 姚梦为 李姝蕾 周 琦

  上海市

  周根全 郭 欣

  安徽省

  孙梦雅

  江西省

  张锦铭

  湖南省

  周 攀 陈利民 何锦林 郭 珍 刘 曲 夏 沙

  李炳华

  广东省

  黎文广 郭湛芬 余少琼 廖志雄 黄植浩 刘 冰

  陈秋容 陈胜民 陈 莹 陈 敏 陈秀玲 郭 涛

  黄秀婷 方映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张妤辰 李永霞 王安邦 陈 雁 刘晓旭 黄 海

  黄少能

  云南省

  文树荣 王 菲 王德锋 孙 岩 谭晓玲 李永军

  邵秀菊

司 法 部

2026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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