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政府信息公开
司法部关于免去刘莹等46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发通〔2026〕23号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6-04-02 14:54
北京、内蒙古、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贵州、甘肃、新疆等省(区、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刘莹等46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46人公证员职务:
北京市
刘 莹
内蒙古自治区
莎丽君 王爱勇 薛佳惠
吉林省
高明哲 贾鑫月 张 斌 刘 凯
上海市
王 赞
浙江省
崔晓明 高宇楠 钱友良 颜阳蕾
安徽省
刘 鹏
福建省
赖建文 李剑峰 林苡芍 周 丽 刘陈浩 魏 杭
林文汝
江西省
林霞萍 吴 鑫 黄亭年
山东省
亓科衡 田 欣 丛天元 王 波 孙纯纯 赵贞霓
司徒一真
贵州省
王孝勇
甘肃省
王文丽 杨富源 张静心 李 阳 费春霞 王思妍
王 丽 王旭建 杨 娜 杨九棠 刘建梅 李亚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孟 伟 杨 璎
司 法 部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