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2026年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6-03-27 16:0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司鉴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2026年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附表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基本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毕业时间均在2025年1月1日之后且尚未就业,并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

  2.社会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不含上海高校集体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且当前在有效期内)。

  (二)报名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报考人员可与司鉴院组织人事处联系确认。

  7.符合招聘岗位所对应的工作年限要求。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8.年龄一般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9.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情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确定。报考人员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的,必须如实、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同步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需填写《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二)附电子签名,或本人签名后以扫描件形式(word、pdf格式)发送至司鉴院组织人事处邮箱,邮箱地址为hr@ssfjd.cn,邮件主题为“报考部门+姓名(硕士/博士)”的格式。同时将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论文、科研获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等以压缩包的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发布招聘公告即日起开始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最后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二)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

  司鉴院组织人事处将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一视同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在报名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收到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的通知,请定期查阅电子邮箱,保持电话畅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

  2.考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采用笔试、能力水平测试、业务考察的多种方式进行考试,由司鉴院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可以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或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该招聘岗位。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司鉴院组织对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考核。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分数由高到低顺序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3,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通过答辩的形式,测试报考人员岗位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适岗考核环节。

  4.适岗考核

  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为期3至10天的适岗考核,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适岗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3以内,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核。适岗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列入考察和体检对象。

  5.考察、体检

  综合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适岗考核成绩占20%,合格线为60分。

  综合成绩合格的,同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并安排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有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候选人空缺,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主要通过政审谈话以及审核人事档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6.公示

  经司鉴院党委会确定的拟聘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服务平台、司法部网站、司鉴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7.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及其他事宜

  司鉴院将同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监督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分别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服务平台、司法部网站、司鉴院网站等平台上公布。对公开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向司鉴院纪检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1-62716296,010-65153645,或直接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反映。

  五、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含报考指南等)将及时在司鉴院网站公布,请密切留意。有具体问题,欢迎咨询。

  联系人:于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21-52362191或021-52361148转2302、2212。

  司鉴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347号。

  司鉴院官网:http://www.ssfjd.com。

  组织人事处邮箱:hr@ssfjd.cn。

  热忱欢迎有志于司法鉴定事业的人才与我们取得联系,期待您能成为我国司法鉴定队伍的一员,与司鉴院同成长、共发展。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2026年3月27日

  附件: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2026年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