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03-29 10: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司法部办公厅总值班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6号;邮编:100020;电话:010-65153508;传真:010-65153535;电子邮箱:sfbzfxx@sina.cn)。

2016年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渠道,及时公开司法行政工作重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中国政府网、司法部公告、司法部门户网站、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网(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公众号、法制网、《法制日报》及中央媒体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内容为:

1.监狱管理工作。全面深化狱务公开,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狱务公开的制度机制,细化公开标准,明确公开流程,严格依法向罪犯及其家属以及社会公众公开监狱执行刑罚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依据、程序、结果以及实施监督的方法,推进狱务公开公众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监狱执法公信力;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监狱与法院、检察机关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办好“监狱之声”微信公众号平台。

2.戒毒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所务公开工作。在《法制日报》开设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宣传专栏——“司法行政戒毒剪影”,刊发30余期稿件,在司法部官网戒毒管理栏目编发稿件120余篇。

3.社区矫正工作。向社会主动公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并在《法制日报》刊发全文及《司法部负责同志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答记者问》;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00余篇。

4.法治宣传工作。向社会公开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中组部、司法部等4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并进行解读;及时公布首个国家安全教育日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相关活动、“六五”普法工作成就和成效、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七五”普法启动情况等重点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编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简报》50期、《“六五”普法简报》40余期、《普法依法治理通讯》12期(增刊6期)、《每日舆情》250期,共发布各类司法行政新闻信息370余条。

5.律师公证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篇。解读关于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和救济机制、《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司法部决定放宽取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民事诉讼代理业务范围》《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

6.法律援助工作。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国发〔2014〕37号),对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进行政策解读并通过新闻播报、答记者问、刊登评论等多种形式,中央电视台、《解放军报》、《法制日报》等主要媒体进行了报道。主动公开法律援助工作信息44篇。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等中央媒体报道109次,在司法部网站发布法律援助工作信息1200余篇,在《法制日报》“法治中国.惠民生法援行”专栏刊登文稿22篇,在司法部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8条,有力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晓度。

7.基层工作。政策解读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意见》等重要文件,回应社会关切。

8.司法考试工作。一是通过司法部网站发布《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司法部公告第164号)及其它国家司法考试相关事宜公告。在《法制日报》、法制网全文发布《司法部<关于修改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决定》(司法部令第135号)。二是推进司法考试工作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平台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9.司法鉴定工作。一是向社会主动公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司发通〔2015〕117号),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司发通〔2016〕98号);对上述重大政策出台主动做好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均在第一时间在司法部网站发布。二是主动公开《司法部关于认真做好实施<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相关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6〕48号)、《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统一换发新版<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的通知》(司发通〔2016〕74号)、《2015年度司法鉴定统计分析报告》。三是在《法制日报》刊发专题报道“司法部修订8项司鉴技术规范”。四是共发布司法鉴定工作动态134篇、政务信息16篇。

10.法制工作。主动公开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关于修改<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决定》《关于规范和加强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意见》规范性文件,编辑出版了《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主动公布了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行政复议应诉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1.计财装备工作。主动公开《司法部2016年部门预算》《司法部2015年部门决算》,内容包括司法部职责、预算单位构成、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三公”经费等情况。

此外,2016年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124件(其中25件不予公开),全国政协委员提案65件(其中1件不予公开),除不予公开的以外,及时将办理结果公开。

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司法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3件。其中:按时办结123件,延期办结5件;申请人撤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不予重复答复3件;涉及律师公证工作59件、司法考试工作14件、司法鉴定工作14件、法制工作13件、监狱管理工作6件、人事工作2件、法制宣传工作2件、法律援助工作2件、司法行政研究工作1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5件。从公开事项来看,律师公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司法鉴定占全部公开事项的71%;从申请数量来看,2016年比2015年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减少了429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18件,全部依法作出维持决定;行政诉讼案28件,全部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四、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6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渠道和途径需要拓宽,信息化的应用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此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渠道,建立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回应社会关切。

(三)扩大政策解读参与者的范围,充分适应新媒体时代的发展,积极运用信息化平台加强政策解读。

(四)加大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绩效体系建设。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