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办公厅:
《关于申请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函》(中工委办函﹝2021﹞17号)收悉。我部经审查,同意向以下4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余洪法、高天、张峰、徐霄翔。
司法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 张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