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290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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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司法部等部门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导各地不断加强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您指出了农民工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有的已在实践中有效推进,有的意见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吸纳。
  一、加大对农民工和用工企业普法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各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制作宣传片、印制宣传画和维权手册、新闻媒体刊载及在线问答等多种方式,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各具特色的普法活动,并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警示用人单位自觉尊法守法。司法部指导各地律师协会会同工会联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引导律师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争议调处等工作,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升农民工法律素质,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不断强化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以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为重点,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动构建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监察执法体系,指导督促企业提高用工管理水平,帮助广大农民工提升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司法部将深化“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律师加大对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指导各地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围绕与农民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利用法治广场、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等为农民工搭建有效学法平台。同时,推动各地各部门将法治宣传融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提高农民工普法实效;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指导各地加大对企业的法治宣传力度,定期开展送法上门宣讲、组织法律培训等活动,通过以案普法、以法论事,使企业增强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
  二、加大对用人单位监察执法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采取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接受举报投诉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活动,制定并公布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等,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同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对恶意欠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司法部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对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法律体检,重点排查劳务用工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化解农民工劳资纠纷;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和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发展,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健全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对各类涉农民工矛盾纠纷相关法律政策和调解技能的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农民工矛盾纠纷能力,及时排查化解涉农民工矛盾纠纷。下一步,司法部将鼓励律师积极参与劳动用工、工资社保、降薪欠薪、工伤赔偿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发挥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管理。
  三、完善农民工法律制度。2019年底,国务院颁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根治欠薪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攻坚行动,开通“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收集欠薪线索,及时转办督办欠薪案件,夯实属地监管责任;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积极维护农民工工伤保障权益;对于商贸、餐饮、住宿等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小型服务业,出台规定允许按照营业面积大小等方式核定参保缴费,较好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农民工参保难问题。全国总工会于2020年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在工会系统建立健全欠薪报告制度 推动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通知》,指导督促地方工会建立完善工会预防和推动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工作机制,发挥工会组织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作用。司法部于2020年印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对于农民工到窗口申请办理欠薪案件的,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深入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作为排查调解重点内容之一,实现抓早抓小、应调尽调,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下一步,司法部将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建设,按照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审查《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做好其他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审查工作,从制度源头上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部将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指导各地将因劳动合同纠纷请求经济补偿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及工伤赔偿等与农民工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推行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农民工。司法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2020年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加快处理各类涉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满足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对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做好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组织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中将被欠薪农民工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动员“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优先服务被欠薪农民工。下一步,司法部将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通过“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等,孵化专门服务农民工群体的法律援助社会组织,为农民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感谢您对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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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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