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法律援助中心助力四川籍农民工讨薪170万元

来源:黑龙江法律援助 发布时间:2021-03-0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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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2日,黑龙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收到“12348”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平台发来的推送转办信息。据转办信息中提到的求助人余某反映,牡丹江市某集团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此,省司法厅第一时间要求牡丹江市司法局解决问题。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就余某反映的问题当天进行核实和沟通,快办快结,于2021年2月10日(2020年腊月二十九)帮助余某等54名农民工讨回170万元工资款并如数发放。

接到省司法厅转办件后,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辉立即通过电话与农民工余某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原来在中国法律服务网求助平台上反映问题的是来自四川瑞江市资中县的10位农民工,他们于2020年5月16日被牡丹江市的常某(已联系不上)雇来在某开发项目14号楼从事木工工作。因为14号楼是烂尾楼工程,余某等找谁要钱主张权利都不知道,只知道其中一位老板名字叫“孙某某”,其他情况不详,手里也没有有力的证据。

因农民工说不清楚具体欠薪主体,也提供不了相关证据,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经多番查询得知:此工程系烂尾楼,开发单位是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某种原因,牡丹江乙集团接手帮助甲房地产开发公司融资,由牡丹江丙建筑公司总包施工,丙建筑公司把工程发包给丁劳务公司(有资质),丁劳务公司把工程活又分包给孙某某,而孙某某把工程中的木工活转包给了一位叫常某的人来做,常某找来12位四川籍农民工;至2020年11月20日农民工返乡,木工班组工钱总计39万元未结算,其中10位农民工回乡时仅借到生活费5.4万元,现尚欠农民工12人工资总计为 33.6万元。

经进一步了解,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发现除木工班组外,还有其他班组(钢筋班组、力工班组、瓦工班组)中40多名农民工也没有拿到工钱,欠薪款合计170万元左右。

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过一周加班加点工作,于2021年1月28日晚上,终于梳理出欠薪案件主体单位及相关负责部门,并直接与乙、丙两个公司负责人通话。当天晚上,各公司负责人全部联系到位,在取得第一手资料和掌握全部情况之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分头向各公司负责人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欠薪法律责任,多次沟通后与公司负责人达成共识,并通过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四川籍农民工及其他班组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防止四家公司互相推诿,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合理建议,其中:1.款项筹集由乙集团在5天之内负责完成;2.丙公司2天之内负责再建立一个农民工专用账户;3.所有各班组农民工工资数额由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农民工、与各班组长核对后,通过网上微信发授权方式,两天之内统一打印出表,核实后各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再交乙集团确认,争取春节前一次性支付到位。乙集团最后同意牡丹江市按法律援助中心方案实行。

鉴于农民工手中没有可利用的证据,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再次组织人员与相关公司核对农民工出工工资天数,并最后统计出各班组54名民工共计170万元工资款需发放。

2月8日下午,乙集团确认170万元已筹集到位,甲公司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已建好。就在定好2月9日早上付款之际,其中两个公司突然反悔,如果他们不同意付款,前期所有的努力全部前功尽弃。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再一次对两公司做思想工作,谈得失讲事理,并承诺:虽然工程款不在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但可以依法支招帮助他们走法律途径维权。此时距离春节的大年夜还剩不到40小时!

2月10日8时,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早就赶到乙集团公司,等到四个公司负责人签完字,拿到乙集团转账支票已经是11时20分。但下午银行对公账户已经停止办公。为了将这170万元转到丙公司账户,再转给民工专用账户,让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钱。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紧急联系银行负责人,协调帮助开通绿色通道,让请假的员工返回帮助转款到民工专用账户,终于在下午16时40分逐笔把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到54名农民工卡中。18时45分,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陆续与54名农民工联系,农民工在微信和电话中反馈工资款已经全部收到。

在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历时19天,54位农民工终于在春节前拿回了自己被拖欠的170万元工资农民工张某在自己微信朋友圈说:要永远相信党!相信办实事的法律援助!川籍老乡感谢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辛苦付出,以后还会到黑龙江来务工,有难事就找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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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